遵义县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4-04-20 23:00:40 手机端
遵义县人民法院机构简介
遵义县人民法院设13个内设机构,派出17个人民法庭,在职人员177人,其中政法专项行政编制169人,后勤事业编制8人;遵义县是一个人口众多、地域广阔、自然资源丰富的农业大县,国土面积4092平方公里,辖31个镇乡,271个村(居、社区),总人口113.45万人,有苗、彝、仡佬、土家、白、侗等20个少数民族。遵义县人民法院秉承老区革命传统,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在改革发展大潮中,以“崇德奉法,实事求是”的精神,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宗旨,以增强司法能力为抓手,以能动司法、和谐司法为手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遵义县人民法院电话号码
电话:0852-72*****[点击查看电话]
遵义县人民法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遵义县龙坑镇
遵义县人民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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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县人民法院院长
院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遵义县人民法院法官名单
法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遵义县人民法院邮编
邮编:563000
遵义县人民法院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遵义县人民法院附近的法院
务川县人民法院

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位于县城新区杨村大道,现有在编干警78人(男64,女14人),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45人。其中审判员35人,助理审判员6人,书记员26人,司法警察7人,驾驶员4人。本院根据工作需要设有机关党委、纪检组、政工科、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工作局、司法警察大队、监察室、研究室、书记官室(技术室)、浞水法庭、镇南法庭、涪洋法庭、丰乐法庭、柏村法庭、大坪法庭、泥高法庭、茅天法庭等24个庭、科、室、队。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现有审判、办公大楼建筑面积为4500平方米,有2简易审判法庭和2个标准配置的数字化法庭,1个“温馨”调解室、1个少年审判“圆桌法庭”,全面建立了内部局域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

正安县人民法院

正安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1年7月,位于凤仪镇楼台村,现有在职干警98人(其中:中央行政编制93人,事业编制5人),审判员57人,书记员27人,法警9人;大学本科78人,中共党员86人。有内设机构12个,人民法庭9个。近年来,正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一班人,坚持“三个至上”执法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诚信礼仪规范的人民法院为目标,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奋力拼搏,扎实工作,认真抓好政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湄潭县人民法院

湄潭县人民法院位于湄潭县天文大道,与湄潭县政府、县公安局毗邻,现有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书记官室、立案庭、执行局、审监庭、行政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法警队等13个内设部门和湄江法庭、永兴法庭、马山法庭、鱼泉法庭、黄家坝法庭、兴隆法庭、复兴法庭、石莲法庭、高台法庭、茅坪法庭10个派出法庭。近年来,湄潭县人民法院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审判执行工作兼顾公正与效率、注重权威和高效,着力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

余庆县人民法院

余庆县人民法院始于1927年。1949年建国后余庆县人民政府设立司法科。1951年由司法科改建扩建为余庆县人民法院。1956年8月1日余庆县由镇远专区划归遵义地区中级法院管辖。1958年12月29日余庆、湄潭、凤岗三县合并为湄潭县,余庆县法院并湄潭法院。1961年8月18日,湄潭县又分为余庆、湄潭、凤岗三县,余庆法院随之恢复。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人民法院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县法院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三机关实行军事管制。1973年县人民法院又恢复建制。余庆县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位于县城方竹路于2008年7月28日投入使用,大楼建设占地4154平方米。法院现有干警68人。设刑庭、民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研究室、政工科、监察室等11个内设机构和敖溪、构皮滩、龙溪、花山、关兴、松烟、白泥7个人民法庭。

习水县人民法院

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位于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西城区。全院在编干警115人,行政编制100人,事业编制9人,工勤编制6人。其中法官67人,书记员22人,法警11人。下设东皇、良村、温水、寨坝、官店、二郎、马临、习酒、土城、醒民、桑木11个派出法庭,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研究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书记官室、法警大队13个职能部门。年均办理各类案件2800件。

凤冈县人民法院

凤冈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1958年12月至1961年8月因湄、凤、余三县合一而并入湄潭县。1967年法院工作由革命委员会取代,1973年5月恢复凤冈县人民法院。2009年3月迁入位于县城南部新区的新审判综合大楼。凤冈县人民法院下辖琊川、绥阳、永和、永安、龙泉、进化、天桥、王寨8个人民法庭,院机关有执行局、政工科、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书记官室、信息技术室、法警大队、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14个内设机构。全院现有干警82人,其中审判人员51人、书记员22人、法警7人、工勤人员2人。在职干警中,有中共党员59人,班子成员7人、审判委员会委员9人、中层干部38人。

遵义县人民法院附近的司法局
从江县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黔西南州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安顺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六盘水市司法局

六盘水市司法局于1980年9月组建,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劳动教养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法制建设,指导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指导协调全市“12348”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现有:办公室、政治处、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监察室、法规仲裁科、劳教管理科、教育考试科、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等11个内设机构,下辖六盘水戒毒劳教所、市公证处等2个直属机构。

修文县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省 、市司法行政法规、规章和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省、市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 二、承担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拟定贯彻执行省、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监督、管理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监督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四、领导全县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建设,协调“123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及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的计划财务管理,监督管理物资装备。

贵阳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