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任丘市公安局 更新时间:2024-04-20 05:39:32 手机端
河北省任丘市公安局机构简介
任丘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保卫工作; 二、掌握全市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承担本市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八、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北省任丘市公安局电话号码
电话:0317-222*****[点击查看电话]
河北省任丘市公安局地址在哪里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裕华中路27号
河北省任丘市公安局官网
官网: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河北省任丘市公安局局长
局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河北省任丘市公安局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河北省任丘市公安局邮编
邮编:061000
河北省任丘市公安局附近的公安局
河北省承德市公安局

承德市公安局始建于1945年,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目前,共有民警近4000名,内设机构28个,辖分局5个,县局8个。 承德市公安局既是对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管理、组织和协调的领导机关,又是直接指挥和参与侦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查处治安案件,处置突发事件,管理社会治安的实战部门。主要职能: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指示,研究部署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研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公安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措施,推进全市公安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三、指导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直接侦办重特大案件。 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北省安国市公安局

河北省安国市公安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药都南大街附近,其联系方式为:0312-3552439 。 该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河北省定州市公安局

河北省定州市公安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中兴东路,联系方式为:0312-2313393 。 该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河北省高碑店市公安局

河北省高碑店市公安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团结东路,联系方式为:0312-2919123。 该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

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东风中路1166号,搭乘2路9路14路23路35路53路101路105路即可到达。 该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河北省涿州市公安局

河北省涿州市公安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平安北街134号,联系方式为:0312-3852398 。 该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河北省任丘市公安局附近的法院
临漳县人民法院

临漳县人民法院目前内设审判业务庭室7个,其它队室4个,辖基层法庭6个。临漳县新审判大楼位于临漳县邺都新城,东临县公安局技侦大楼,南临县环城南路,西临朱明大街,北临县中心广常2010年初,在上级法院亲切关怀和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临漳县法院积极争取项目立项和国债资金,初步建成一栋局部八层框架审判大楼,院内实际占地17亩、建筑面积9670平方米、附属用房一层65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余元。审判大楼秉承突出审判工作特色,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实现规范科学布局,内设大审判庭1个、中审判庭3个、小审判庭5个、立案大厅1个、调解室4个、会见室8个、羁押室2个、办公用房135间,车库16间,还有视频会议室、审委会会议室、党组会议室、接待室、阅览室、荣誉室、干警网吧、多功能运动厅、客房、餐厅、宿舍等。

涉县人民法院

涉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元月,1968年3月20日实行军管,公、检、法三机关合并办公,成立军管会,涉县人民法院被取消。1973年3月1日,涉县人民法院恢复。2008年开始筹建现代化综合审判大楼,新审判楼庄严肃穆,占地面积22亩,建筑面积12605平米,预计2010年11月份投入使用。涉县人民法院在职干警69人,其中法官42人。涉县法院设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11个职能庭室,下辖6个基层人民法庭。

冀州市人民法院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市和平路与金鸡大街交叉口东行500米路北

成安县人民法院

成安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3月17日,成安县人民法院成立。全院在职干警62人,其中审判22人,法警6人,在职干警全部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现有内设机构11个,分别为政治处、纪检组、执行局、办公室、法警队、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下辖成安镇、商城镇、漳河店镇、柏寺营乡四个基层人民法庭。

魏县人民法院

魏县政府东街

磁县人民法院

磁县人民法院地处磁县阜才街。依照法律规定,主要负责审理一审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并对有关的生效法律文书予以执行。现有干警80人,其中党员60人,占71%;法官57人,占67%,本科学历达100%;书记员17名。2002年机构改革后,法院机构设置为: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司法警察大队、研究室、机关党总支、监察室15个职能部门和磁州、岳城、观台、黄沙、白土、林坦、光录7个派出人民法庭。

河北省任丘市公安局附近的司法局
河北省唐县司法局

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定或参与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管理全县律师和公证机构、指导全县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业务活动;管理全县司法鉴定机构,指导监督全县司法鉴定工作;指导管理全县的人民调解工作 、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服务市场,负责“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负责对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和司法助理员的岗位培训;指导全县“两劳”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北省承德市司法局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定或参与拟定有关地方性政策和管理办法,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全市依法治市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律师机构、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四)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各县区“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沧州市司法局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三)承担管理律师工作、公证工作的相应责任。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律师机构、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四)指导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员协会、社区矫正和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管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指导、监督司法鉴定工作。

承德市司法局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定或参与拟定有关地方性政策和管理办法,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全市依法治市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律师机构、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四)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各县区“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管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负责仲裁登记工作。

石家庄市正定县司法局

1、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参与拟定有关涉法的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考核全县各部门执行规划情况。 3、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律师及其执业活动。 4、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律工作者及其执业活动。 5、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公证工作。

河北省沧州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