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 更新时间:2024-04-24 06:57:55 手机端
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机构简介
1946年1月,三河县人民政府设立公安局,1958年三河县并入蓟县后,机构合并为公安科。1962年分县后,复建公安局,至1993年3月撤县设市,成立三河市公安局,现办公地址在鼎盛西大街1号。全局现有在编民警502人,现任局长付立军,政委宋品升。 近年来,三河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廊坊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法为民、争创一流”的工作方针,局党委带领全局民警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公安保卫任务,为维护三河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电话号码
电话:0316-321*****[点击查看电话]
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地址在哪里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鼎盛西大街
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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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局长
局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邮编
邮编:065000
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附近的公安局
河北省涿州市公安局

河北省涿州市公安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平安北街134号,联系方式为:0312-3852398 。 该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河北省定州市公安局

河北省定州市公安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中兴东路,联系方式为:0312-2313393 。 该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河北省承德市公安局

承德市公安局始建于1945年,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目前,共有民警近4000名,内设机构28个,辖分局5个,县局8个。 承德市公安局既是对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管理、组织和协调的领导机关,又是直接指挥和参与侦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查处治安案件,处置突发事件,管理社会治安的实战部门。主要职能: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指示,研究部署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研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公安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措施,推进全市公安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三、指导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直接侦办重特大案件。 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北省安国市公安局

河北省安国市公安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药都南大街附近,其联系方式为:0312-3552439 。 该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

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东风中路1166号,搭乘2路9路14路23路35路53路101路105路即可到达。 该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河北省任丘市公安局

任丘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保卫工作; 二、掌握全市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承担本市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八、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附近的法院
康保县人民法院

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康保镇土产路

沽源县人民法院

沽源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8月28日,处于冀北山区与内蒙古高原的过渡区。沽源县占地面积3654平方公里。共辖14个乡镇,23万人口。有天然草场138万亩,人工草场38万亩,万亩以上片共29块,植被覆盖率高。特殊的地理位置及环境造成了沽源成为农牧业大县、农村人口居多的县情,也形成了沽源县独具特色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每当夏秋季节,天高云淡,气候凉爽,广阔的草原,淳朴的民风,成群的牛羊,边塞的情调,吸引着大批中外游客。沽源县人民法院现有干警60人,其中本科51人,专科8人,本科以上学历占干警人数的85%。内设17个部门,派驻4个人民法庭。

赤城县人民法院

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汤泉河北

张北县人民法院

张北法院现有在编干警88人,党组成员8人,法官40名,审判员10名,书记员20名。现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立案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张北镇法庭、城关法庭、察北法庭、大囫囵法庭、大河法庭、二台法庭,小二台法庭、公会法庭、两面井等16个业务部门及政治处、纪检组、办公室、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6个综合部门。

怀安县人民法院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柴沟堡镇新区

尚义县人民法院

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南壕堑镇秀大街58号

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附近的司法局
河北省石家庄市司法局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或参与拟订有关司法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全市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四)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地、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工作。

迁安市司法局

迁安市城兴安大街

河北省迁西县司法局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定或参与拟定有关地方性政策和管理办法,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全市依法治市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律师机构、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四)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各县区“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石家庄市司法局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09〕46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石政发〔2009〕40号)文件精神,设立石家庄市司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石家庄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或参与拟订有关司法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全市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四)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地、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工作。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石家庄藁城市司法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和参与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草案,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工作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考核全市各乡镇、市直各部门和各大企业执行规划情况。 (三)管理指导全市律师、律师机构、法律顾问、法律援助、“12348”法律服务工作和公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四)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指导全市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组织指导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管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指导司法鉴定工作。 (六)管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机关,乡镇司法所人事工作。 (七)管理全市法学教育工作,协助全国司法统考工作。 (八)参与市政府涉法事务重大活动,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司法局

根据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司法局职能有十五项: 1、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参与拟定有关涉法的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考核全县各部门执行规划情况。 3、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律师及其执业活动。 4、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律工作者及其执业活动。 5、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公证工作。 6、负责管理和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 7、负责管理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8、负责管理县级法律援助机构,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9、配合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10、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学教育工作。 11、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