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公安局 更新时间:2024-04-24 14:17:53 手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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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安局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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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安局邮编
邮编:541000
桂林市公安局附近的法院
龙州县人民法院

龙州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西南部,其西部与越南接壤,有184公里的边境线。辖区面积2317.8平方公里,全县人口27万,壮族人口占95%以上。龙州在历史上是边陲重镇,是革命老区,邓小平领导创立的红八军的故乡。蔗糖业是全县的支柱产业。目前龙州县仍属国定贫困县。龙州县人民法院位于龙州县县城新街21号,在红八军军部旧址旁。院机关内设11个庭、室、队和2个基层人民法庭。其中院机关科室为法警大队、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庭、执行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2个法庭分别是下冻法庭和金龙法庭。该院现有干警69人。其中:本科35人,大专26人,中专4人,高中4人。拥有审判、办公、生活设施7200余平方米(新的审判综合楼正在建设当中)。

扶绥县人民法院

扶绥县人民法院组建于1951年6月,经历了艰难创建,曲折前进,恢复重建,蓬勃发展,与时俱进的历史进程。扶绥法院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院办、政工科、纪检组,下设三个基层法庭:渠黎人民法庭、中东人民法庭、东门人民法庭。法院现在编干警80人,其中审判人员45人,书记员23人,法警7名,其他职工5名,另有聘用法警11人。

天等县人民法院

天等县位于广西西南部,地处大石山区。幅员面积2153平方公里,山地占幅员面积的95%,丘陵仅占5%,人口40万人,是典型的“山、边、穷”农业县,财力相当拮据,基础建设比较薄弱,是典型的“吃饭”财政,属国家级重点扶贫开发县。天等县人民法院定编72人,现有在编干警61人,聘用法警7人;男47人,女14人。在编的61人中,具有审判职称的有32人,占52.5%。2005年以来大专学历11人,占总数比例19%,本科学历41人,占在编比例71%;研究生以上学历有2人,占总数比例3.4%;高中、中专以下学历有4人,占总数比例7%。领导班子都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班子共6人,其中女干部2人,少数民族干部6人,大学本科学历4人,研究生学历2人;35岁以下有1人,41—45岁有4人,46—50岁有1人。现内设机构有12个,下设龙茗、进结、向都三个人民法庭。

大新县人民法院

大新县人民法院组建于1951年,全院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审管办)、司法警察大队、院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监察室,下设雷平、昌明、下雷3个人民法庭,1个交通巡回法庭。现有人员编制83人,实有在编人员67人,全院现有审判员29人,助理审判员16人,书记员15人,法警26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2人,占在编干警的62.68%。

宁明县人民法院

宁明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1年,当时称为思乐县人民法院。1954年,随着行政区域调整,宁明、凭祥、龙州3个县人民法院(或司法科)合并,成立了镇南县人民法院;1958年12月改为睦南县人民法院;1959年5月,睦南县人民法院撤销,重新成立了宁明县人民法院。1954年后才逐步设立审判委员会、刑事庭、民事庭和秘书室。1984年11月成立办公室、政工科、信访科、执行庭,1986年12月成立告申庭、1987年12月成立纪检组,1989年3月成立行政审判庭,1996年4月成立司法警察大队,1997年7月成立立案庭、调研室。2002年2月经机构改革和法庭撤并后,全院共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政工科、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监察室、纪检组等12个庭科室队以及明江、海渊、桐棉、爱店等四个人民法庭。

凭祥市人民法院

凭祥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55年7月,管辖4个乡镇,辖区面积650.32平方公里,人口约15万。法院内设纪检组、政工科、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司法警察大队,下设夏石人民法庭。现有干警43人,其中法官26人,本科以上学历占76.7%。

桂林市公安局附近的司法局
贵港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监狱工作科、法制工作科等6个科室和政治部、法律援助中心,下辖三区两县(市)司法局,管理市白龙监狱、市公证处和四个律师事务所、五个法律服务所。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247名,其中市局机关33名,桂平局机关18名,平南局机关17名,港北、港南局机关各7名,覃塘局机关6名,乡镇司法所司法专项编制159名(全市有74个乡镇)。

防城港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百色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桂林市司法局

桂林市司法行政系统有17个县、区司法局,14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现有干部职工527人,律师390人,法律工作者380多人,公证员35人。两年来,我局党组在桂林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章和中央纪委有关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上下一心,艰苦创业,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分忧,为基层百姓解难。

北海市司法局

北海市司法局近年来在自治区司法厅党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深入扎实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一班人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北海发展稳定大局和司法行政的工作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通过抓好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分解责任、强化考核、坚持追究等五个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渗透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初步构建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推动了北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崇左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