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检察院 更新时间:2024-03-28 20:31:36 手机端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机构简介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84年2月,鄂州市人民检察院下辖鄂城、华容、梁子湖区三个基层院。自建院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指导,始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行检察职能,始终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主线,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为鄂州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力尽绵薄,竭诚奉献,创造了辉煌业绩。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对普通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查处和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行为,对侦查、审判、监管等执法、司法活动进行诉讼监督等职责任务。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电话号码
电话:0711-*****[点击查看电话]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189号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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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检察院检查长
检查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名单
领导班子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邮编
邮编:436000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检察院
监利县人民检察院

监利县的检察制度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历经北洋政府时间、民国时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监利县人民检察制度走过了近六十年的风雨历程。1898年至1993年监利检察制度的历史已载入1999年出版的《荆州检察志——监利检察编》之中。 监利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

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简称江北地区院)是湖北省3个监所派出检察院之一,地处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荆州。新建的“两房”(办公大楼)位于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中心地段。 2003年12月11日,江北地区院正式纳入全省检察体制,依法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职权,对辖区荆州监狱、江北监狱及其所属的公安局看守所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全院核定编制30人,干警在职17人,有办公室、监狱检察科(看守检察科)、刑事检察科3个内设机构和2个派驻监狱检察室。目前,全院班子成员2人,检委会成员暂为6人,具有法律职称的8人,本科以上学历100%,干警平均年龄32.9岁。全院上下一盘棋,风正、气顺、心齐、劲足,检察机关人文和谐之气和干事创业之风已蔚然形成。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玉沙路23号。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座落于风景秀美的磁湖岸边,位于黄石市中心。黄石市人民检察院辖大冶市院、阳新县院、黄石港区院、西塞山区院、下陆区院和铁山区院。全市检察系统编制人数477人,其中市院机关97人,大冶市院132人,阳新县院113人,黄石港区院39人,西塞山区院40人,下陆区院31人,铁山区院25人。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建于1980年,它西邻黄石长江大桥,南邻武黄高速公路。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技术的发展变化,黄石港区检察院正朝着科技检察院,模范检察院迈进。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有办公室、政治处、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控申科、法警队等机构。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就座落在黄州区涵晖路西段,前身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黄冈分院,恢复重建于1978年10月。1996年5月,黄冈地改市,更名为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座南朝北,建于1998年,建筑面积9747m2。2000年以来,加快了科技强检步伐,加强了基础装备建设,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全院干警115人,内设办公室、政治部、行政装备处、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研究室、法警支队、老干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工会、培训中心等17个部门,辖红安、蕲春、浠水、罗田、英山、黄梅、团风7个县院,武穴、麻城2个县级市院和黄州区院,龙感湖检察室。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附近的司法局
黄石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恩施州司法局

司法行政机关始建于1950年,1954年撤销。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和法律实施的需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发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伟大号召。根据国务院国发[1980]190号文件、湖北省政府鄂政文字[1980]83号文件和原恩施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建立各级司法行政机构的通知”精神,于1980年11月开始组建,1980年12月恢复重建,现设有办公室、政治警务处(监察室)、司法鉴定管理科(法规科)、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劳改劳教管理科、恩施州司法考试中心(恩施州法律援助中心)。2001年12月湖北省政府批准成立恩施州劳教所,为副县级行政机构,隶属于州司法局管理。直属单位有州公证处,管理的事业单位有施南律师事务所、方捷律师事务所、州司法鉴定中心。

鄂州市司法局

(一)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办法,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监督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及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地方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汇编工作。 (七)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审批及分配。

利川市司法局

利川市司法局位于腾龙大道1号,占地面积6660平方米,办公楼面积3100平方米。利川市司法局成立于1980年10月,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制宣传教育科、基层工作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社区矫正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职能科室。辖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驻机构。隶属管理湖北圣树律师事务所、湖北利佳律师事务所。机关设党组1个,总支1个,支部3个,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健全。

黄石港区司法局

市司法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务信息: 司法局(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下属单位)的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 司法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司法局工作计划及专项规划、司法工作最新动态、普法工作计划及进展、公证工作、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劳教管理、司法考试、民调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大事记等综合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来凤县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法院
长阳县人民法院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位于美丽的清江河畔,是地方基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对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机关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等11个职能部门。现设四个派出法庭,即:龙舟坪人民法庭、都镇湾人民法庭、资丘人民法庭、榔坪人民法庭。其主要任务是:审判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通过依法审判,严惩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经济和行政纠纷。并依法办理执行案件。

兴山县人民法院

湖北省兴山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始称兴山县司法科,作为政府的内设机构,承担审判职能。1951年3月19日,撤销司法科,成立了兴山县人民法庭和各区分庭,其审判长分别由县长、区长担任。主要任务是承担刑事、民事案件的审理,判决书分别署县长、区长之名,1953年5月成立兴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地点设在兴山县高阳镇建设街66号,2002年5月29日,兴山县人民法院随同兴山县城整体搬迁至新县城――古夫镇永安路3号。现有干警56人,全部具有本科学历,内设立案庭、民事第一庭、民事第二庭、行政庭、刑事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政治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和黄粮、昭君、峡口三个派出法庭,辖区国土面积2327平方公里,总人口18.26万人。

葛洲坝人民法院

葛洲坝人民法院地处宜昌市西陵区,前身是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葛洲坝人民法庭,始建于1974年12月3日,2001年11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葛洲坝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的职权。建院至今已两易院址,2000年12月迁至宜昌市沿江大道9号。葛洲坝人民法院座落在举世闻名的长江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之畔,交通便利,法院办公楼共6层,面积约4000平方米,设有大、小审判庭各4个,办公楼内配有会议室、干警活动室、电子阅览室、档案室、微机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及车库等专门用房。葛洲坝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依法管辖在葛洲坝城区范围内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葛洲坝人民法院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和政治处等9个职能部门。葛洲坝人民法院机构级别为正县级。

三峡坝区人民法院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95年6月16日,现管辖三峡坝区、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及白洋工业园和生物产业园的各类一审案件。法院内设10个机构,现有中央政法编干警35人,在编干警33人,其中中共党员30人,本科学历26人,研究生学历3人。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三峡坝区法院将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工作主题,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完成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以丰硕的成果回报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

五峰县人民法院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坐落于五峰镇正街,共8层,占地面积220平方米,建筑面积1760平方米,设中小审判庭6个和11个办公室,配有会议室、立案接待厅、档案库、微机室及车库等专门用房。并且实现了计算机统一上网、集中管理,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和管理现代化。1949年11月五峰解放。1950年3月五峰县组建司法科,与县政府合署办公,主要受理刑事案件。1953年2月,湖北省以鄂发字第19号文件批准成立五峰县人民法院。1984年12月更名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队、立案庭等职能部门。法院全院现有在编干警52人,院党组班子6人。

秭归县人民法院

秭归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1998年9月因三峡工程兴建从归州镇东迁至茅坪镇。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3个,下设归州、郭家坝、沙镇溪、茅坪、两河口、杨林桥6个人民法庭,其中两河口、杨林桥两个人民法庭正在重建中。县人民法院有在职干警72人,其中法官49人,书记员15人,司法警察8人。本科及以上学历62人,占86%,其中研究生6名,大专以上学历达到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