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 更新时间:2024-03-29 19:15:44 手机端
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机构简介
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简称江北地区院)是湖北省3个监所派出检察院之一,地处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荆州。新建的“两房”(办公大楼)位于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中心地段。 2003年12月11日,江北地区院正式纳入全省检察体制,依法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职权,对辖区荆州监狱、江北监狱及其所属的公安局看守所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全院核定编制30人,干警在职17人,有办公室、监狱检察科(看守检察科)、刑事检察科3个内设机构和2个派驻监狱检察室。目前,全院班子成员2人,检委会成员暂为6人,具有法律职称的8人,本科以上学历100%,干警平均年龄32.9岁。全院上下一盘棋,风正、气顺、心齐、劲足,检察机关人文和谐之气和干事创业之风已蔚然形成。
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电话号码
电话:0716-85*****[点击查看电话]
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101号
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官网
官网: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查长
检查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名单
领导班子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邮编
邮编:434000
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检察院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

1978年11月,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办公。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全院干警中,现有法学硕士2人,大学本科119人,专科9人,涌现出了以湖北省检察业务专家、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群荣为代表的一大批检察工作专家型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节节攀升,全院上下风清气正,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深得全市人民的信任,为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铁山区人民检察院

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盛洪卿路。铁山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下陆区人民检察院

下陆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106国道。下陆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民行科、渎侦局、侦察监督科、公诉科、政治部、办公室、法警队、反贪局等机构及下设有新下陆法庭、老下陆法庭。

阳新人民检察院

阳新人口98万,辖16个镇、1个经济开发区、3个国营农场,是全国闻名的“烈士县”,有革命烈士陵园、龙港鄂东南革命纪念馆等红色和仙岛湖、七峰山等绿色生态风景区。 阳新人民检察院现有办公、办案、技术用房6500余平方米,车辆21台,电脑106台,数码相机摄像机6台,建成了互联网站、内部局域网以及办案区,配备了审讯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多媒体示证系统等专业设备,科技实力有了明显增强,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基层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阳新人民检察院连续四届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先后荣获全省“最佳检察院”、“五好检察院”、“人民满意检察院”、“先进检察院”等荣誉称号。2007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被评为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院”;同时荣记“集体一等功”。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84年2月,鄂州市人民检察院下辖鄂城、华容、梁子湖区三个基层院。自建院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指导,始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行检察职能,始终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主线,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为鄂州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力尽绵薄,竭诚奉献,创造了辉煌业绩。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对普通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查处和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行为,对侦查、审判、监管等执法、司法活动进行诉讼监督等职责任务。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辖基层检察院8个,恩施、利川两市,巴东、建始、宣恩、咸丰、鹤峰、来凤6县检察院。编制总数553名,州人民检察院机关编制80名。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在州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强核心,加强班子建设,两级院班子开拓进取,凝聚力、战斗力强。固根本,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兴检,州院被省委宣传部授予理论学习先进单位称号;坚持业务强检,干警的文化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整体提高;坚持制度管检,规范化管理上了新的台阶。

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司法局
鄂州市司法局

(一)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办法,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监督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及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地方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汇编工作。 (七)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审批及分配。

黄石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黄石港区司法局

市司法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务信息: 司法局(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下属单位)的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 司法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司法局工作计划及专项规划、司法工作最新动态、普法工作计划及进展、公证工作、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劳教管理、司法考试、民调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大事记等综合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来凤县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利川市司法局

利川市司法局位于腾龙大道1号,占地面积6660平方米,办公楼面积3100平方米。利川市司法局成立于1980年10月,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制宣传教育科、基层工作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社区矫正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职能科室。辖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驻机构。隶属管理湖北圣树律师事务所、湖北利佳律师事务所。机关设党组1个,总支1个,支部3个,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健全。

恩施州司法局

司法行政机关始建于1950年,1954年撤销。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和法律实施的需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发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伟大号召。根据国务院国发[1980]190号文件、湖北省政府鄂政文字[1980]83号文件和原恩施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建立各级司法行政机构的通知”精神,于1980年11月开始组建,1980年12月恢复重建,现设有办公室、政治警务处(监察室)、司法鉴定管理科(法规科)、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劳改劳教管理科、恩施州司法考试中心(恩施州法律援助中心)。2001年12月湖北省政府批准成立恩施州劳教所,为副县级行政机构,隶属于州司法局管理。直属单位有州公证处,管理的事业单位有施南律师事务所、方捷律师事务所、州司法鉴定中心。

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法院
竹溪县人民法院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际,竹溪县人民政府始建司法科,代行法院的职权。1950年4月,竹溪县设立人民法庭和3个分庭。1953年10月,竹溪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1954年开始逐步派出基层法庭和设立巡回法庭。1968年1月,由于“文化大革命”,使法院工作全部瘫痪,军管小组取代了法院的全部职能。1972年底,撤销军管,恢复法院,重建内设机构,恢复部分人民法庭。2002年机构改革近按7%减编制6个,下设15个人民法庭,经2000年和2002年两次合并合署为7个中心法庭。至2012年,院机关内设13个内设机构和7个中心法庭。现有中央政法编制95人,实有干部81人,领导班子成员11名,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2名。

郧西县人民法院

郧西县人民法院,设立于1952年1月,文革中瘫痪,其职责由军管小组行使。1972年恢复设立县法院,到1999年,下设有14个人民法庭。2000年经省高院和县委批准,对下设的14个人民法庭合并为8个中心法庭。编制为94人。现有在编干警81人,内设15个庭(局)、处、室、科、队,派出8个中心法庭。郧西法院建院以来,累计审判刑事、民商事、行政及执行各类案件共计5万余件。近年来,年均审、执案件在2000件左右,为郧西的稳定与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郧西法院办公楼位于郧西大道65号。在盛市法院和县四大家关心支持下,在郧西大道(林业局与天厦公司之间)征地15.3亩,新建一座审判综合大楼,将于2008年9月投入使用。

郧县人民法院

郧县人民法院始创建于1951年7月4日,文革前,郧县法院一直借用县政府的房屋办公。1986年4月,郧县人民法院迁回郧阳新城东岭街前进路23号原址重建。1987年5月,总投资23万元的郧县法院审判法庭、办公综合楼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于同年7月16日迁入办公。2007年11月,郧县法院新审判大楼在县城沿江大道新址奠基兴建,设计建筑面积6880平方米。2009年10月18日,新审判大楼正式启用。现有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司法技术室、纪检组、监察室等内设机构16个,派出城关、杨溪、白桑、南化、柳陂、茶店、鲍峡等7个中心人民法庭。按标准化建设的南化法庭、白桑法庭、鲍峡法庭综合办公楼已投入使用,茶店、柳陂、杨溪等三个法庭建设正按照要求逐步推进。

房县人民法院

房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1年9月,内设机构14个,基层中心人民法庭9个,辖20个乡、镇、场,辖区面积5110平方公里,人口50多万,是全省管辖面积最大的基层人民法院。该院曾被省高院授予“2005年度全省先进人民法院”、“2006年度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有关部门评为盛市级文明单位和市级最佳文明单位。房县法院始终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紧抓“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扎实开展审判工作,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政治稳定,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位于市区沙陀营路405号,现有在职干警118名,其中党员109人,具有审判资格人员69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干警为79%(其中研究生学历3人),内设机构20个,6个派出人民法庭,13个党支部。全院年平均审执各类案件3000件,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四升三降”态势,工作中以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积极营造“大调解”工作格局;“三竞三评”司法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深化,纪律作风全面整顿,法院文化建设形式多样,服务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成效明显。

竹山县人民法院

竹山县人民法院在新中国法制建设中,经历了创建、发展、挫折、恢复、全面完善和发展五个阶段52年的风雨沧桑,已建立和完善12个机关内设庭室和13个人民法庭,在编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88人。拥有审判、办公、生活设施16000余平方米,机关内设单位和人民法庭配备了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现代办公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