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菊乐路216号。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蜀门北路蜀门北路二段30。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地处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51号。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内设有办公室、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审查批捕处、公诉处、侦查监督处、刑事审判监督处、民事行政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信息处、警务处、监察处、新闻处、联络处、机关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
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天山南路天山南路二段162。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规及规章;拟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 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领导、监督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和管理监狱劳动教养工作。 (三)制订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各区、县、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学教育工作。 (四)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外商台商投诉工 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合江县司法局恢复重建于1981年。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法制宣传教育科、基层工作科、安置帮教工作科、公证律师鉴定管理科,政法专项编制45人,其中,司法助理员27人,机关工作人员18人。现有人员37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规及规章;拟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 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领导、监督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和管理监狱劳动教养工作。 (三)制订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各区、县、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学教育工作。 (四)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外商台商投诉工 作。
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拟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建设,按照权限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报批)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及基层司法所的人事调整和机构编制、司法行政系统的人员编制承办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报批工作,负责本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功评奖和表彰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全县法律服务机构的财务内审及监察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纠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等。监督指导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执业活动,负责做好全县司法资格考试人员的呈报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文件、信访、目标管理、保密、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协调各股、室的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江油法院位于天府之国——四川的西北部,坐落于素有“李白故里,九寨门户,蜀道咽喉,华夏诗城”之称的江油市。江油市幅员面积2719平方千米,总人口87万,下辖41个乡镇。江油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经过60余年的发展,进行多次机构改革,现江油市法院下设纪检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刑事庭、执行局、法警大队、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行政庭、审监庭、审判管理办公室、三合法庭、青莲法庭、彰明法庭、双河法庭、武都法庭、小溪坝法庭、二郎庙法庭、雁门法庭。全院在职干警112人。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北泉路36号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为川西人民法院绵阳分院、四川省人民法院绵阳分院、四川省绵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49年12月21日绵阳解放,25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8兵团派军事代表接管"四川高等法院绵阳分院"和"绵阳地方法院"。1951年6月10日成立"川西人民法院绵阳分院",1952年9月1日更名为"四川省人民法院绵阳分院",1955年2月1日更名为"四川省绵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58年10月1日,因行政区划变更,绵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曾管辖绵阳、安县、梓潼、彰明、罗江、德阳、绵竹、什邡、广汉、金堂、北川、江油、平武、青川、剑阁、昭化、广元、旺苍、遂宁、三台、中江、盐亭、蓬溪、射洪、潼南等25个县法院。1983年11月和1985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先后将绵阳地区划分为德阳、绵阳、广元、遂宁4个省辖市。
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荣林路
四川省绵阳市培城区南河路18
游仙区人民法院是于1992年10月经批准成立的县级基层人民法院,所辖1个省级经济综合开发区——游仙经济试验区,22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233个行政村,43个社区居委会,2009年底全区总人口53.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8.6万人,农业人口35.2万人,辖内面积1000平方公里。我院定编人数:现有国家政法专项编制72人,机关工勤编制5人,编制总数77个。内设机构有: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策理论研究室、执行局、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法警大队、群众信访工作室、基建办、司法调解中心16个内设机构,3个派出人民法庭即魏城人民法庭、忠兴人民法庭、刘家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