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宝山监狱位于宝山区, 1998年12月正式启用。宝山监狱是上海监所布局调整中新建的监狱,有现代化的办公场所,宽敞明亮的教育习艺楼、医疗所和购物超市,监区各项文化、生活设施完备,2002年全面实行ISO9002质量认证,是上海市现代化文明监狱也是市级花园式单位。监狱新世纪的发展目标是:建设法治化、数字化、标准化、园林化的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 监狱坚持执法为民、确保公正司法的理念,以改造人为宗旨,严格履行刑罚执行的职能。监狱积极运用社会资源开设了法律服务基地、警示教育基地、教学科研基地、心理辅导站、职业技能培训站、成人教育站,对服刑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文化、技术教育。监区各项完备的文化生活设施为服刑人员提供了健康、适宜的教育改造环境。

上海军天湖监狱位于安徽省宣州市西南20公里左右金坝、寒亭、杨柳一乡两镇交界处,318国道从北侧穿过,距离上海318公里。 上海市军天湖监狱前身是地处福建省的上海市地方国营闽北农场,始建于1958年6月。1962年6月因战备需要迁到现址,定名为上海市地方国营皖南军天湖农场,1971年12月更名为上海市军天湖农场。1958年6月至1974年3月主要承担教育改造劳动教养人员任务,共收容劳教人员12000人,1974年4月起开始收押犯人,同时冠名上海市第三劳动改造管教总队,1995年6月改称上海市军天湖监狱。 监狱现有4个监区,15个分监区,1个茶林大队,设有政治处、刑务处、办公室、驻沪办事处等17个机关科室;社区设有社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公安局、法庭、学校、医院、综合服务部、后勤服务中心、劳资科、退管会、社会救助所等9个单位和部门,此外,还有七个居委会和一个养老院。

上海市北新泾监狱位于本市西郊闵行区境内,毗邻虹桥机场,地址为北翟路1551号,占地面积200亩。主要关押1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罪犯。该址原系国民党政府“司法行政部直辖第二监狱”。1937年9月,被侵华日军飞机炸毁。1949年11月,由上海市军管会接管。1950年5月成立上海市人民法院监狱北新泾劳改农场。1955年4月编为上海市第七劳动改造管教队。1958年7月改名为上海市劳动钢管厂。1983年8月升格为第七劳动改造支队。1995年6月改名为上海市北新泾监狱(对外名称仍沿用“上海市劳动钢管厂”)。2002年1月,根据司法部监狱体制改革要求,实施监企适度分离。2004年7月,实施监企分开运行,上海市北新泾监狱转为纯监狱体制。监狱下辖机关三处一室、六个监区、警卫大队、心理健康指导室、卫生所、纪委、工会和团委。

上海市新收犯监狱始建于一九九七年一月,位于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35号,占地面积约112亩,是全国首家也是本市唯一以收押、集训、分流、遣送为功能的专业型监狱,依法收押全市公安看守所交付执行刑罚的成年男性罪犯。2007年9月被司法部命名为现代化文明监狱。 监狱建有收押中心、体检中心、服刑指导中心、分流遣送中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法律法规,监狱对新收罪犯进行严格、全面的法律文书、身体和物品检查。根据司法部《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等相关要求,监狱对新收罪犯集中进行为期一至三个月的权利与义务告知、认罪服法、监规纪律、服刑指导、行为规范、队列训练等入监教育,然后移送其他监狱服刑改造。

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始建于1953年11月,曾历经9次搬迁。新所址现位于本市松江区泗泾镇,占地100余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所内绿化面积达40%以上,环境优美,建筑典雅,是集校园式和园林式为一体的,充满人文关怀的教育矫正场所,是上海市监狱系统对外开放单位之一。 未成年犯管教所是对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执行刑罚的国家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中关于“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和“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的规定,建所五十年来,通过有效的教育、感化、挽救,已有近3万名违法犯罪青少年从失足的迷途中被引领出来,成为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守法公民。他们重返社会后,有的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组织,有的又跨进了高等院校的大门,有的成为私营企业家。

五角场监狱地处上海市东北角,位于杨浦区嫩江路,东临黄浦江,西接军工路,南靠翔殷路隧道,北倚共青森林公园。直线距人民广场约12公里。 监狱占地89亩,建筑面积42858平方米。主建筑由行政办公楼、综合楼、习艺楼、接见楼、炊场 、南、北、东三幢监房及武警营房等组成。监区内设有罪犯生活,学习区域和劳动生产区域。主要关押1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暴力、抢劫、盗窃、诈骗等犯罪为主的罪犯。 监狱目前在册干警413名,工勤42名;中层干部61人,其中正科职35人,副科职26人;女干警26人;干警平均年龄45.9岁。 承担监狱值勤任务的是武警上海总队二支队四中队,主要负责监狱围墙哨位及外围的值勤 多年来,五角场监狱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把确保监管安全、稳定改造秩序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至2009年8月19日,监狱实现连续21年无罪犯脱逃,27年无重大恶性事故。1998年、2003年二次荣立司法行政集体二等功。2008年5月16日,市司法局正式授予五角场监狱市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称号。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安分局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区分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南汇分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有行政监察室、基层指导科、法制科、法制宣传教育科、矫正工作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司法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处理“110”公安司法联动接处警、“12348”法律咨询专线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市政府实事项目“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上海奉贤区司法局位于奉贤区气象路,内设有政治处、办公室、法制宣传科等。 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制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各镇、各行业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4、管理、指导律师工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5、管理、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6、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司法员)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7、管理、指导法律援助工作;“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 8、负责司法行政申诉、复议、赔偿、处罚、诉讼等有关工作。 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协调“110”公安、司法联动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局机关设有政治处、办公室、律师公证工作科(与法制科合署)、法制宣传科(与依法治理工作科合署)、基层工作科、安置帮教工作科6个职能科(室)。现管理、指导的所属单位有:杨浦公证处;39家律师事务所;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区法律援助中心等。 法制宣传主要是面向公民、单位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 基层工作主要包括指导、协调民间纠纷调处、“110”公安司法联合行动、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等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主要包括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当面解答和“12348”专线电话,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并为权益受到侵犯而经济条件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青浦区司法局是青浦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承担全区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工作的计划、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订规范性文件,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本区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和指导本区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指导本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管理法律援助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管理和指导本区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基层司法所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指导和协调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部门。 上海嘉定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订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 各镇、街道、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和指导本区的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管理和指导本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5、管理和指导本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司法助理员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管理和指导本区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本区"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本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8、负责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是浦东新区的政府组成部门,主管新区的司法行政工作,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处(依法治区工作处)、律师公证管理处、基层工作处、社区矫正工作处(安置帮教指导处)、法律援助指导处、社会矛盾调解指导处、法制处。 上海市浦东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二)负责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订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各行业法制宣传工作、协调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并负责本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是国家设立的铁路运输专门审判机关,是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所辖。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位于上海市中心城区的闸北区。其辖区范围涉及沪杭、沪宁2条铁路干线和16条铁路支线及联络线,连接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以上海为七点南至沪杭线嘉兴东,北至沪宁线常州东。

南汇区人民法院位于上海市南汇区西门路18号,南汇区人民法院现有政治处、执行局、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教育培训科、技术室、书记员室和司法警察支队等部门。 上海市原南汇区是中国上海市已撤销的市辖区,于2009年8月9日零时正式划归浦东新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位于铜川路1433号。多年来,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区党代会的要求,围绕“平安普陀”建设,从规范审判管理、创新工作思路、确保审判效果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刑事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为确保普陀区社会稳定和谐,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上海海事法院主要受理海商合同、海事侵权、特别程序和海事执行共4大类60多种案件,从近年来的收案情况来看,排在前几位的案件类型分别为海上、沿海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货运代理合同纠纷、船舶碰撞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纠纷,此外还有租船合同纠纷,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港口作业纠纷、船舶污染海域损害赔偿纠纷集装箱租赁使用纠纷等案件。

奉贤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8月成立。2001年10月因撤县建区改名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本院现有干警242名(其中辅助文员42名),设有刑事、民一、民二、民三、执行、行政、立案、审监8个审判庭和奉城人民法庭以及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法警大队共计14个部门。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1982年5月1日成立,30多年来,铁路中级法院在上级党委的领导和上海高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找准铁路审判工作的立足点,在探索中成长,在继承中创新,在开拓中发展,努力创造铁路审判工作的特色,为铁路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成为上海法院系统一支重要的审判力量。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7号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金山区卫二路488号。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1711号。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100号。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33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嘉定区博乐路76号。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