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洪泽湖监狱地处泗洪县境内东南境、洪泽湖西北岸,为省内土地面积最大的农村监狱,全国十大农村监狱之一。前身是1952年在滨海县境内组建、隶属华东军政委员会公安部的新人农场。1954年新人农场更名为苏北建设农场。由于建设农场机构庞大臃肿,1956年根据公安部指示,撤销建设农场,分别成立大有、东直、民生、新荡、潮河五个劳改农场(俗称“北五场”)。1957年,江苏省国营农场管理局正式接管安徽劳改农场,并在此续办国营机械农场。因海防需要,1965年,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滨海县境内的大有、东直、民生、新荡、潮河五个劳改农场(北五场),与泗洪县境内的洪泽湖农场对调,1966年,正式成立江苏省地方国营洪泽农场;对内先后更名为“江苏省第一劳动改造管教支队”、江苏省淮阴监狱、江苏省洪泽湖监狱。

江苏省南通女子监狱前身为南通监狱女子分监,2002年1月1日成立南通女子监狱筹备组。2003年2月11日正式挂牌成立。近年来,女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坚定、乐于奉献、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的女民警队伍。1999年荣获江苏省妇联“巾帼示范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党支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双争”先进集体称号;2000年,被江苏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单位,荣记集体二等功; 2001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03年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评为江苏省“三八”红旗集体标兵,又一次荣记集体二等功,2004年3月,被中华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苏州监狱的前身是清朝宣统二年(1910年)建于仓街小柳贞巷的“苏州模范监狱”,是清王朝狱制改良的产物。民国初年改名为“吴县模范监狱”,1919年7月更名为江苏第三监狱,1937年日军入侵苏州前撤消。1939年,汪伪政权在司前街建伪江苏第三监狱,次年从司前街搬迁到仓街南口、清末军械局旧址。因为当地地名“狮子口”,所以俗称“狮子口监狱”,有监房七十八间,分为男监、女监、杂居间、独居间。监房编号以“知、过、必、改”四字排列,后以“礼、义、廉、耻”四字排列。 解放后,苏州监狱由苏州市军管会接管。此后,监狱的建制、名称发生过几次变化,如叫做“江苏省第三监狱”等,1994年起称为江苏省苏州监狱,归江苏省司法厅领导。1999年,该监狱被司法部命名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

始建于1960年,是原机械部重点定点厂家之一,有四十余年生产摇臂钻床和其他机床的历史。占地69.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266万元,拥有各类设备706台,其中金属切削机床356台,锻压设备43台。 现有服刑人员2886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90人,高、中级职称96人。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技术力量雄厚,检测手段先进、齐全,拥有一个设备资产达150万元的计量检测中心,产品的研制、开发已采用CAD技术。经多年研发,已形成完整的普通摇臂钻床、万向摇臂钻床、方柱立式钻床三大钻床系列产品及数控曲轴油孔枪钻、大规格攻丝机、数控工作台、系列剪板机、折弯机、坐标立式镗钻床、平面研磨机、高精度连杆镗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