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 合同编的调整范围

    第四百六十三条:【合同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 合同的定义及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

  •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及合同相对性原则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合同的解释规则

    第四百六十六条:【合同条款的解释】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

  • 非典型合同及特定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四百六十七条:【无名合同及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在中华...

  •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四百六十八条:【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适用】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

  • 合同的形式

    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

  • 订立合同的方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