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沙市区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03-29 20:25:04 手机端
荆州市沙市区司法局机构简介
沙市区司法局位于荆州市沙市区碧波路中段,成立于1994年12月,现有行政在编人员31人,其中中共党员28人,全局干警均为大专以上学历。自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以来,我局以“争先进、创一流”、“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干警)”、争创开展“百个文明窗口单位”和向任长霞、靳光雄学习等活动为载体,通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狠抓干警队伍建设,认真履行法律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圆满地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为“工业兴区”保驾护航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效。
荆州市沙市区司法局电话号码
电话:0716—82*****[点击查看电话]
荆州市沙市区司法局地址在哪里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碧波路12号
荆州市沙市区司法局官网
官网: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荆州市沙市区司法局局长
局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荆州市沙市区司法局成员名单
成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荆州市沙市区司法局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荆州市沙市区司法局邮编
邮编:434000
荆州市沙市区司法局附近的司法局
鄂州市司法局

(一)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办法,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监督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及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地方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汇编工作。 (七)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审批及分配。

来凤县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利川市司法局

利川市司法局位于腾龙大道1号,占地面积6660平方米,办公楼面积3100平方米。利川市司法局成立于1980年10月,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制宣传教育科、基层工作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社区矫正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职能科室。辖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驻机构。隶属管理湖北圣树律师事务所、湖北利佳律师事务所。机关设党组1个,总支1个,支部3个,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健全。

黄石港区司法局

市司法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务信息: 司法局(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下属单位)的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 司法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司法局工作计划及专项规划、司法工作最新动态、普法工作计划及进展、公证工作、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劳教管理、司法考试、民调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大事记等综合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恩施州司法局

司法行政机关始建于1950年,1954年撤销。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和法律实施的需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发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伟大号召。根据国务院国发[1980]190号文件、湖北省政府鄂政文字[1980]83号文件和原恩施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建立各级司法行政机构的通知”精神,于1980年11月开始组建,1980年12月恢复重建,现设有办公室、政治警务处(监察室)、司法鉴定管理科(法规科)、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劳改劳教管理科、恩施州司法考试中心(恩施州法律援助中心)。2001年12月湖北省政府批准成立恩施州劳教所,为副县级行政机构,隶属于州司法局管理。直属单位有州公证处,管理的事业单位有施南律师事务所、方捷律师事务所、州司法鉴定中心。

武穴市司法局

(一)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章,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劳动教养工作。 (三)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处、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六)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法学会的工作。 (七)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市司法统一考试工作。 (九)指导县、市法律学校(培训机构)的法学教育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荆州市沙市区司法局附近的法院
竹溪县人民法院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际,竹溪县人民政府始建司法科,代行法院的职权。1950年4月,竹溪县设立人民法庭和3个分庭。1953年10月,竹溪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1954年开始逐步派出基层法庭和设立巡回法庭。1968年1月,由于“文化大革命”,使法院工作全部瘫痪,军管小组取代了法院的全部职能。1972年底,撤销军管,恢复法院,重建内设机构,恢复部分人民法庭。2002年机构改革近按7%减编制6个,下设15个人民法庭,经2000年和2002年两次合并合署为7个中心法庭。至2012年,院机关内设13个内设机构和7个中心法庭。现有中央政法编制95人,实有干部81人,领导班子成员11名,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2名。

竹山县人民法院

竹山县人民法院在新中国法制建设中,经历了创建、发展、挫折、恢复、全面完善和发展五个阶段52年的风雨沧桑,已建立和完善12个机关内设庭室和13个人民法庭,在编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88人。拥有审判、办公、生活设施16000余平方米,机关内设单位和人民法庭配备了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现代办公设施。

房县人民法院

房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1年9月,内设机构14个,基层中心人民法庭9个,辖20个乡、镇、场,辖区面积5110平方公里,人口50多万,是全省管辖面积最大的基层人民法院。该院曾被省高院授予“2005年度全省先进人民法院”、“2006年度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有关部门评为盛市级文明单位和市级最佳文明单位。房县法院始终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紧抓“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扎实开展审判工作,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政治稳定,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位于市区沙陀营路405号,现有在职干警118名,其中党员109人,具有审判资格人员69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干警为79%(其中研究生学历3人),内设机构20个,6个派出人民法庭,13个党支部。全院年平均审执各类案件3000件,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四升三降”态势,工作中以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积极营造“大调解”工作格局;“三竞三评”司法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深化,纪律作风全面整顿,法院文化建设形式多样,服务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成效明显。

郧西县人民法院

郧西县人民法院,设立于1952年1月,文革中瘫痪,其职责由军管小组行使。1972年恢复设立县法院,到1999年,下设有14个人民法庭。2000年经省高院和县委批准,对下设的14个人民法庭合并为8个中心法庭。编制为94人。现有在编干警81人,内设15个庭(局)、处、室、科、队,派出8个中心法庭。郧西法院建院以来,累计审判刑事、民商事、行政及执行各类案件共计5万余件。近年来,年均审、执案件在2000件左右,为郧西的稳定与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郧西法院办公楼位于郧西大道65号。在盛市法院和县四大家关心支持下,在郧西大道(林业局与天厦公司之间)征地15.3亩,新建一座审判综合大楼,将于2008年9月投入使用。

郧县人民法院

郧县人民法院始创建于1951年7月4日,文革前,郧县法院一直借用县政府的房屋办公。1986年4月,郧县人民法院迁回郧阳新城东岭街前进路23号原址重建。1987年5月,总投资23万元的郧县法院审判法庭、办公综合楼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于同年7月16日迁入办公。2007年11月,郧县法院新审判大楼在县城沿江大道新址奠基兴建,设计建筑面积6880平方米。2009年10月18日,新审判大楼正式启用。现有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司法技术室、纪检组、监察室等内设机构16个,派出城关、杨溪、白桑、南化、柳陂、茶店、鲍峡等7个中心人民法庭。按标准化建设的南化法庭、白桑法庭、鲍峡法庭综合办公楼已投入使用,茶店、柳陂、杨溪等三个法庭建设正按照要求逐步推进。

荆州市沙市区司法局附近的检察院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北大街10号。竹溪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竹山县人民检察院

竹山县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80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7人,在职干警63人。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4名,党组成员3名,工会主席1名。检委会委员7人,中层干部26人。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局(含侦查一室、侦查二室、侦查三室)、渎职侵权检察局(含侦查一室、侦查二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法警大队,共18个内设机构。有机关党支部和反贪局党支部两个党支部,党员40人,占63%。法律本科以上文化程度37人,占58%,检察员32人,占53%。现有办公用房3100平方米,干警住房面积4800平方米,干警住房问题基本解决。现有办案用车六台,建起了专门的审讯室,内部程控网、局域网已投入使用。

郧西县人民检察院

郧西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康富大道63号。郧西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

丹江口市检察院现有人员111人,其中在职干警79人,退养8人,退休24人。干警平均年龄35.8岁,大专以上学历78人,本科学历49人,硕士研究生1人。正副检察长6人,党组成员11人。检察员51人,书记员12,法警5人。全院共设置15个职能局、处、科、室及1个派出检察办事处。分别是:反贪污贿赂局(正科级)、政治处、反渎职侵权局(正科级)、武当山检察办事处(正科级)、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技术科、监所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控告申诉检察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法警队、监察室、信息化办公室。

房县人民检察院

房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西北部,房县人民检察院现有在职干警65人,院设党组、党总支、检察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女工委员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团支部各 1个,党支部5个,内设15个局科室队。机关基础设施比较齐全,环境比较优美。99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99至2001年连续三年被省检察院授予和确认为“人民满意检察院”。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现位于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15号。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5年4月,当时称荆门县人民检察院。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检察机关处于停顿状态,1967年3月,荆门县人民检察院撤销。1978年6月,原荆门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1980年11月又成立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县级市),1984年1月两院合并成立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荆门市人民检察院现辖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东宝区、掇刀区五个基层检察院、沙洋地区检察院(省院派出院,业务由市院管辖)以及屈家岭检察办事处(市院派出机构)。荆门市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82名,其中正副检察长6名,内设16个部门(办公室、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处、司法警察支队、行政装备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