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04-18 22:10:17 手机端
翁源县司法局机构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和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七)负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翁源县司法局电话号码
电话:0751-28*****[点击查看电话]
翁源县司法局地址在哪里
地址: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环城北路1号
翁源县司法局官网
官网: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翁源县司法局局长
局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翁源县司法局成员名单
成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翁源县司法局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翁源县司法局邮编
邮编:512000
翁源县司法局附近的司法局
惠阳区司法局

惠阳区司法局是惠阳区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指导全区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协调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法律援助、“12348”法律服务工作。

海珠区司法局

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成立于1981年,是海珠区人民政府属下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法机关。主要职能有: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普法宣传、公证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为政府各职能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天河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广州市司法局

广州市司法局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主要机构有: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司法鉴定管理处)、 法制宣传处、法学教育处(市司法考试办公室)、 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 基层工作处、计财装备处、 政 治 部(机关党委)、监察审计处、调解工作管理处(市人民内部矛盾调处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管理处、机关服务中心。

惠东县司法局

惠东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也是县政法部门的成员单位和县综治成员单位,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并承担全县政法、综治相关职能。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司法行政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做好本县行政区域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工作。 (三)负责法律宣传和法律普及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监督、指导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法律援助工作。 (五)管理、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博罗县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法制宣传和法律常识普及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协调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成人法学教育工作。 (四)管理、监督、指导律师工作、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 (五)管理、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六)指导管理监督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七)当好县委、县政府法制建设的参谋助手。 (八)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培训和教育。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翁源县司法局附近的法院
龙川县人民法院

龙川县人民法院始设于1949年6月,解放初期称龙川县人民法庭,1949年12月改为龙川县人民法院。目前设有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员室8个审判(执行)部门,以及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5个综合部门,下设龙母、车田、麻布岗、鹤市4个人民法庭。

源城区人民法院

源城区位于河源市的南部,北连东源县、南邻惠州市,是客家古邑、万绿河源的唯一市辖区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目前,源城区下辖2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364.8平方公里,人口约46万人。源城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8年,设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队等14个部门。现任院长刘洪天。建院以来,源城区人民法院坚持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确保司法公正为核心,以司法为民为重点,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推进法院改革为动力,以强化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规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连平县人民法院

连平县人民法院是1949年11月设立的,地处河源市西北部,东邻和平,南连河源市郊区、新丰县,西接翁源,北与江西省的龙南、全南两县交界,东西最大横距72.4公里,南北最大纵距55.6公里,总面积2365平方公里。辖区总人口38万人。连平法院现定编84人,现有在编法官及工作人员90人,其中行政编的68人,事业编的9人,聘用临时工13人;法院内设13个庭科室队,下设忠信和隆街两个中心人民法庭。2003年以来案件审结率为98.5%左右,全部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案件质量逐年提高。近年来,连平法院加强了物质建设的力度,利用有限的资金建好了审判法庭和立案信访大厅,并购置了物质装备,为当事人轮候立案提供了舒适的环境;对院机关办公大楼进行全面室内装修,更换办公设备;忠信和隆街法庭新法庭基本建好已投入使用。

紫金县人民法院

紫金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5月,后经多次撤并,1972年9月恢复,现座落于紫金县城香江中路34号。紫金县人民法院现设有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大队、纪检组、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等14个内设部门,在古竹、蓝塘、柏埔、龙窝4个中心镇各设立1个派出人民法庭。全院现有在编人员89人,聘有临工27人,本科以上学历达86.5%以上。在审判工作方面,紫金法院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努力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狠抓审判和执行工作。2012年审结各类案件1586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152件、民商事案件1139件、行政案件15件、执行案件280件,为调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紫金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东源县人民法院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东源大道

和平县人民法院

和平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1月经中共和平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现有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书记员室、办公室、研究室、下车中心法庭、彭寨中心法庭、政工科、执行局、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近年来,和平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和“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司法为民,狠抓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物质装备建设四件大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图强,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翁源县司法局附近的检察院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汕头市黄河路33号。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文园路39号。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1978年11月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恢复成立。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汕头市金环南路金环路16号。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

汕头市人民检察始建于1954年,1978年11月重建。她的名称和管辖区域几经变更。1983年9月实行市领导县体制,汕头分院改称汕头市人民检察院至今。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现辖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等7个基层检察院。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市院现有办公室与法律政治研究室合署)、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综合科、侦查指挥中心、侦查一科、侦查二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局、渎侦一科、渎侦二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技术科、计划财务装备科、监察室、检务督察办公室、教育培训科、司法警察支队等20个内设机构和直属行政单位。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珠海市井湾路610号。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坐落于珠海市香洲区。1955年12月1日,珠海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隶属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佛山地区分院,院址设在珠海县唐家镇。 1958年并入中山县人民检察院。1961年恢复珠海县人民检察院,1979年3月5日,根据国务院的有关批文,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县级)正式成立,内设七个科室,院址设在香洲区康宁路33号8号楼。1979年11月26日,珠海市由原属广东省和佛山 地区双重领导改为直属广东省领导,成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因此升格为地市级检察院。1985年初,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迁入光明街97号。 1999年2月8日,迁至现址至香洲区香华路166号。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现有干部编制206人,内设机构25个,下辖香洲、斗门、金湾3个基层检察院。

翁源县司法局附近的公安局
东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

东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距离横沥火车站一公里。 它主要负责厚街镇的的公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边防、消防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 (4)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 (5)管理和指导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东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管理和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东莞市公安局大岭山分局

东莞市公安局大岭山分局位于大岭山中学附近,搭乘86路, 86路空调, K2路空调可以到达。 它主要负责大岭山的的公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边防、消防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 (4)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 (5)管理和指导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东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管理和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东莞市公安局黄江分局

东莞市公安局黄江分局位于黄江大道上,距离黄江广场350米。 它主要负责黄江的的公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边防、消防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 (4)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 (5)管理和指导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东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管理和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

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位于东莞的新开发区松山湖。它的联系方式是:0769-22426246。 它主要负责松山湖区的的公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边防、消防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 (4)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 (5)管理和指导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东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管理和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东莞市公安局沙田分局

东莞市公安局沙田分局位于东莞市沙田镇横流大街,搭乘沙田3路可以到达 。该分局的联系方式是0769-88861099 。 它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边防、消防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 (4)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 (5)管理和指导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东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管理和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等等

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

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位于常平镇振兴三街,搭乘79路, L3路空调可以到达。 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边防、消防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 (4)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 (5)管理和指导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东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管理和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