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协议性质

原创
法律分析:执行和解的性质不是通过执行当事人互相协商改变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根据,对于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而言,执行和解不是改变其确定力;对于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和解不是改变其效力,而是申请执行人对生效法律文书以及其他执行根据所确定的权利的处分,将处分结果的实现作为结束执行程序的目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和解达成协议后,执行员应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

  法律分析:执行和解的性质不是通过执行当事人互相协商改变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根据,对于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而言,执行和解不是改变其确定力;对于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和解不是改变其效力,而是申请执行人对生效法律文书以及其他执行根据所确定的权利的处分,将处分结果的实现作为结束执行程序的目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和解达成协议后,执行员应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和解相关推荐

2024-04-24

和解

2024-04-24

和解

2024-04-24

和解

2024-04-24

和解

2024-04-24

和解

2024-04-24

和解

2024-04-24

和解

2024-04-24

和解

2024-04-24

和解

2024-04-24

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