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仲裁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03-29 20:20:02 手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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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
东营仲裁委员会会长
会长:裴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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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仲裁委员会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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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仲裁委员会许可证授予时间
许可证授予时间:1996年08月19日
东营仲裁委员会附近的法院
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金光路1561号

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泰山路71号

滕州市人民法院

滕州市法院现有在职在岗干警191人,设12个庭(局处室队)和10处派出法庭。近年来,滕州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和“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两次荣获全省“优秀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

山亭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5号

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原为市驻地,因煤而兴,是一座蜚声中外的煤城,是我国民族企业的发祥地,全国股票发行的诞生地,也是全市的经济科技文化商贸中心,下辖5个乡镇、6个街道,总面积375平方公里,人口50余万。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76年12月,经过多次机构改革,目前设有25个内部庭室和两处人民法庭,共有在职干警125人,研究生以上学历13人。近年来,市中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在区人大的有效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大力指导下,坚持“政治建院、人才兴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创新努力,扎实工作,全院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峄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峄州路

东营仲裁委员会附近的司法局
济南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制订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拟定全市司法行政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管理济南监狱工作,指导和监督刑罚的执行、改造罪犯工作。 (三)指导管理市劳动教养工作。 (四)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五)拟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六)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监督全市的法律服务工作。 (七)管理和监督全市的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管理涉外、涉港澳台的公证事务。

滨州市司法局

滨州市司法局是滨州市政府组成部门之一,承担着对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监管,普法宣传,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四支法律服务队伍的监管,对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组织国家司法考试等工作,是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主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山东省泗水县司法局

泗水位于山东省中南部,总面积1092平方公里,人口59万,是全国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县,也是省首批改革开放试点县。一九八○年泗水县司法局成立时共有18人,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院内,时设人秘、宣教、调解三个股。马君祥同志任第一任司法局长。一九八一年设立法律顾问处和公证处,一九八五年泗水县第一个法律服务站——泉林法律服务站成立,一九八八年全县15个乡镇全都建立法律服务站。一九九○年各乡镇建立司法所,原乡镇司法助理员任司法所所长。一九九三年,成立律师事务所——山东泗达律师事务所,一九九七年局内部增设科室,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宣教培训科、财务审计科、基层工作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安置帮教科和“148”协调指挥中心。二○○年又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

临邑县司法局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措施,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区的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制定全区律师工作发展规划以及律师管理的有关办法;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工作。 4、制定全区公证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公证机构,负责公证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制定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处、镇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菏泽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编制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监督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劳动教养工作。 (四)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五)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六)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全市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和在东营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

德城区司法局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措施,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区的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制定全区律师工作发展规划以及律师管理的有关办法;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工作。 4、制定全区公证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公证机构,负责公证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制定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处、镇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