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四平路创新广场一楼政务大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261号银盛大厦10楼102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三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一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路555号政府9楼西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温泉西路135号若水佳苑小区底商
若羌县人民法院人员编制30人,现有干警27人,其中维吾尔族12人,汉族15人;男16人,女11人;本科学历19人占70%,大专学历7人占25%,其它1人占3%;副处级干部2人,正科级干部5人、副科级干部5人。法院机构改革后,县法院对外设置9个庭室,根据人员和工作实际情况,我们对内设置为5个机构,即立案庭、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行政办公室。2008年以来,为全面落实全州政法工作、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我院党组确定了“两个突破,三个提高,一个改善”的工作思路。即:审判工作调解率、执行工作执结率要有新突破,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平安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有新提高,法院基本建设要有新改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建设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人民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文化二街6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平路771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