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4-04-27 21:35:31 手机端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构简介
1958年10月25日,随着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告成立,院址设在银川市民族北街16号,1964年8月迁至建材巷17号。1972年9月1日,恢复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址在银川市解放西街56号。自冶区高级人民法院下设办公室(分司法行政组、秘书组)、刑事、民事审判庭。1974年8月,增设司法行政处,撤销原办公室司法行政组。是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实有73人。1979年12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刑事审判庭,设立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经济审判庭、研究室。1984年8月增设人事处。1986年9月增设司法行政处。1989年初设立告诉申诉审判庭。1995年7月成立司法警察支队。1996年7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迁至银川市北京东路149号。截至2000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实有176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电话号码
电话:0951-59*****[点击查看电话]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4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网
官网: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院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名单
法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邮编
邮编:753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附近的法院
泾源县人民法院

泾源县人民法院是一所基层法院,北居六盘山,南依卧龙山。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10个机构,派出泾河源人民法庭和六盘山人民法庭。现有法官和办案辅助人员51名,其中法官20人。多年来,我院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指导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狠抓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全力做好各项审判工作和中心工作,办案质量效率不断提高。

隆德县人民法院

隆德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8月。1954年9月根据宪法规定成为县级国家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1967年8月县法院受“造反派群众组织”冲击而瘫痪。1968年8月,革命委员会保卫处设三人审判小组接管审判权。1972年恢复。法院现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法警队、办公室、政工科等12个内设部门,并在沙塘镇设有一个派出法庭。法院现有核定中央政法编制59人,地方事业编制3名。年均审理、执行各类案件千余件。

原州区人民法院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位于市区北环路北侧,占地12亩,建筑面积4554平方米。全院现编人员85人。法院内设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政工科、纪检组、办公室、法警队11个部门,下设城郊人民法庭、寨科人民法庭、三营人民法庭三个基层法庭。近年来,原州区人民法院在原州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指导下,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服务大局为重心,以司法为民为根本,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着力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规范司法行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审判与执行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新中国成立后,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从1949年10月至1978年的20年中先后变动四次,1950年,固原地区各县法院由甘肃省高级法院平凉分院管辖。1953年,西海固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成立。1955年,固原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成立,马思义任院长。1958年9月,随着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成立,固原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改建为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仅有干警12人,管辖固原、隆德、泾源、西吉、海原五个基层法院。后因各种原因,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或是被合并、或是被撤销,审判业务残缺不全。1972年11月23日,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恢复,审判工作逐步进入正轨,2002年6月,固原撤地设市,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更名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西吉县人民法院

西吉县人民法院内设10个职能部门,下设4个人民法庭,是全区下设人民法庭最多的基层法院。全院现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59人,年受理各类案件近3000件。近年来,西吉县人民法院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指导下,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抓班子,带队伍,强审判,树形象,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彭阳县人民法院

彭阳法院成立于1983年10月,位居县兴彭路中段,建筑面积2810平方米。核定中央政法编制67人。现实有在编人数60人,其中法官30人,平均年龄41.7岁,法官助理22人,法警5人。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法警大队4个综合部门和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等7个业务部门,下辖1个派出法庭(草庙法庭)。年均受理各类案件1700余件。近年来,彭阳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依法调节平衡多方利益,有效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附近的司法局
青铜峡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银川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吴忠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中卫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固原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石嘴山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