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4-04-27 23:39:04 手机端
林甸县人民法院机构简介
林甸县人民法院建于1945年,办公用房5100平方米。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下设东风人民法庭、东兴人民法庭、三合人民法庭。林甸县法院现有人员52名。其中:法官28人,平均年龄51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6%;其他工作人员24人,平均年龄36岁,本科以上学历占83%。年均办案2000余件。2007年被省政法委、市政法委表彰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林甸县人民法院电话号码
电话:0459-33*****[点击查看电话]
林甸县人民法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林甸镇西街
林甸县人民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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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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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人民法院法官名单
法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林甸县人民法院邮编
邮编:163000
林甸县人民法院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林甸县人民法院附近的法院
上甘岭区人民法院

上甘岭区人民法院于一九七九年六月建院至今,现坐落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上甘岭区上甘岭大街。辖区人口2.2万余人。目前设有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审监、执行等6个业务部门以及政工科、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法警队4个综合部门,共10个内设机构。现有在编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共25人,其中法律本科学历20人。近年来,上甘岭区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三个至上”,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的工作思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进步。先后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十余次,共有30余人次获得盛市、区级表彰。奋发图强昔日堪回首,未雨绸缪明朝奔辉煌。我们坚信,上甘岭区人民法院将始终牢记使命,干事创业,以实际行动在新的历史征程中,开拓奋进、勇立潮头,谱写出更加绚丽的篇章!

双丰林区人民法院

伊春市双丰林区基层法院位于铁力市双丰镇,管辖范围黑龙江省双丰林业局,辖区面积1.319平方公里,人口3.2万。双丰林区基层法院于1982年建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双丰林区基层法院现有人员20名。其中:法官13人,平均年龄44岁,本科以上占90%;其他工作人员7人,平均年龄38岁,本科以上占71%。年均办案60余件。2007年被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民事审判调解先进集体、被伊春市团市委评为青年文明号。

铁力市人民法院

铁力市人民法院于1948年9月建院,办公楼建于1995年11月,建筑面积3323平方米。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研究室,下设双丰镇人民法院、铁力市郊区人民法庭、桃山镇人民法庭、朗乡镇人民法庭。铁力市人民法院现有人员72名。其中:法官50人,平均年龄41.5岁,本科以上占95%;其他工作人员22人。年均办案1300余件。2009年双丰人民法庭被省高院评为优秀法庭。

铁力林区人民法院

铁力林区人民法院位于美丽的小兴安岭,管辖铁力林区内56个企事业单位。辖区面积2400平公里,人口7.4万。铁力林区基层法院始建于1982年12月。审判综合办公楼建成于2007年8月,面积1596平方米。铁力林区法院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办公室、法警大队、政工科、纪检组10个部门。现有人员27名。其中:法官16人,平均年龄49岁,本科以上占100%;其他工作人员11人,平均年龄38岁,本科以上占100%。年均办案260余件。1997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2011年通过市委、市政府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复检,2011年被局党委评为先进基党组织。

嘉荫县人民法院

嘉荫县人民法院原址位于嘉荫县朝阳镇友谊街,成立于1950年初,原名佛山县人民法院。1955年11月,因佛山县更名为嘉荫县,佛山县人民法院亦随之更名为嘉荫县人民法院。2011年9月,集审判、办公一体的新楼建成并完成搬迁,新址位于嘉荫县第一中学东。嘉荫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在嘉荫县设置的基层审判机关,它的职能是依法审理由其管辖的刑事、民事、经济(商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其管辖区域为嘉荫县行政区。嘉荫县人民法院机构设置为13个科、室、庭、局、队(政工科、纪检组、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队、办公室、乌云法庭、乌拉嘎法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为47人,现政法专项编在编人员48人(在编离岗人员3人),在岗45人。

朗乡林区人民法院

朗乡法院自1982年2月建院,法院辖区人口60100人。共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31人,其中在岗干警28人,全部具有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人。内设政工科、办公室、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法警队九个部门。多年来,朗乡法院所受理的各类案件,结案率均为100%,并无超审限案件,无超期羁押案件,无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案件质量和效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近年来,在党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帮助下,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狠抓法院队伍建设,强力推行目标责任管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通过严管理,精审判、抓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林甸县人民法院附近的司法局
哈尔滨市司法局

层司法行政工作主要由基层司法所来完成。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称司法助理员。司法所是区县司法局职能系统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所履行的各项职能是区县司法局职能在乡镇(街道)的延伸,是承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构成我国乡镇(街道)一级政法体系,共同担负着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大庆市司法局

大庆市司法局坐落于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6号。内设16个科室,干部职工67人。其中,局机关50人,公证处9人,法律援助中心8人。1个党组、2个基层党委、30个党支部,344名中共党员。直属监狱、劳教所、盛泰实业总公司3个处级单位,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两个科级单位,9个县区司法局,87个司法所。全市共有152个法律服务机构。其中,9个公证处,52个律师事务所,22家司法鉴定机构,10个法律援助中心,59个法律服务所。892个规范化调委会。全系统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共有人员1440人。其中,公务员队伍254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500人,法律服务工作者686人。

大兴安岭地区司法局

内设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法制宣传科等5个职能科室。所辖事业单位有大兴安岭地区法律函授工作站、大兴安岭地区兴安律师事务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区的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区公证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指导全区法学教育工作和系统内的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咨询专用电话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协助组织部门管理县、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承办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工作。

黑河市司法局

开发区通江路

孙吴县司法局

黑龙江黑河市孙吴县孙吴县司法局

鹤岗市司法局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