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更新时间:2024-04-27 02:53:22 手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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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地址在哪里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西路28号7楼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会长
会长:岑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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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邮编
邮编: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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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度:31.230316345848128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许可证授予时间
许可证授予时间:1988年12月27日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附近的法院
普陀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位于铜川路1433号。多年来,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区党代会的要求,围绕“平安普陀”建设,从规范审判管理、创新工作思路、确保审判效果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刑事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为确保普陀区社会稳定和谐,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奉贤区人民法院

奉贤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8月成立。2001年10月因撤县建区改名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本院现有干警242名(其中辅助文员42名),设有刑事、民一、民二、民三、执行、行政、立案、审监8个审判庭和奉城人民法庭以及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法警大队共计14个部门。

上海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1982年5月1日成立,30多年来,铁路中级法院在上级党委的领导和上海高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找准铁路审判工作的立足点,在探索中成长,在继承中创新,在开拓中发展,努力创造铁路审判工作的特色,为铁路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成为上海法院系统一支重要的审判力量。

南汇区人民法院

南汇区人民法院位于上海市南汇区西门路18号,南汇区人民法院现有政治处、执行局、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教育培训科、技术室、书记员室和司法警察支队等部门。 上海市原南汇区是中国上海市已撤销的市辖区,于2009年8月9日零时正式划归浦东新区。

上海铁路运输人民法院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是国家设立的铁路运输专门审判机关,是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所辖。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位于上海市中心城区的闸北区。其辖区范围涉及沪杭、沪宁2条铁路干线和16条铁路支线及联络线,连接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以上海为七点南至沪杭线嘉兴东,北至沪宁线常州东。

上海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主要受理海商合同、海事侵权、特别程序和海事执行共4大类60多种案件,从近年来的收案情况来看,排在前几位的案件类型分别为海上、沿海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货运代理合同纠纷、船舶碰撞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纠纷,此外还有租船合同纠纷,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港口作业纠纷、船舶污染海域损害赔偿纠纷集装箱租赁使用纠纷等案件。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附近的司法局
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

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局机关设有政治处、办公室、律师公证工作科(与法制科合署)、法制宣传科(与依法治理工作科合署)、基层工作科、安置帮教工作科6个职能科(室)。现管理、指导的所属单位有:杨浦公证处;39家律师事务所;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区法律援助中心等。 法制宣传主要是面向公民、单位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 基层工作主要包括指导、协调民间纠纷调处、“110”公安司法联合行动、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等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主要包括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当面解答和“12348”专线电话,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并为权益受到侵犯而经济条件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青浦区司法局是青浦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承担全区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工作的计划、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订规范性文件,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本区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和指导本区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指导本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管理法律援助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管理和指导本区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基层司法所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指导和协调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

上海奉贤区司法局位于奉贤区气象路,内设有政治处、办公室、法制宣传科等。 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制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各镇、各行业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4、管理、指导律师工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5、管理、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6、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司法员)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7、管理、指导法律援助工作;“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 8、负责司法行政申诉、复议、赔偿、处罚、诉讼等有关工作。 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协调“110”公安、司法联动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

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有行政监察室、基层指导科、法制科、法制宣传教育科、矫正工作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司法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处理“110”公安司法联动接处警、“12348”法律咨询专线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市政府实事项目“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部门。 上海嘉定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订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 各镇、街道、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和指导本区的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管理和指导本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5、管理和指导本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司法助理员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管理和指导本区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本区"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本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8、负责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浦东区司法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是浦东新区的政府组成部门,主管新区的司法行政工作,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处(依法治区工作处)、律师公证管理处、基层工作处、社区矫正工作处(安置帮教指导处)、法律援助指导处、社会矛盾调解指导处、法制处。 上海市浦东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二)负责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订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各行业法制宣传工作、协调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并负责本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