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4-04-27 15:18:56 手机端
宜丰县人民法院机构简介
宜丰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0月1日,院址先后经历三次搬迁,现位于宜丰县新昌镇新昌中大道39号。宜丰县人民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司法技术室、政工科、研究室、办公室12个机构,下设棠浦、芳溪、潭山、石市、黄岗五个人民法庭。宜丰县人民法院还拥有一个下属事业单位------宜丰县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宜丰县人民法院每年平均办结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871件。宜丰县人民法院设党总支,下设行政支部、行执支部、基层支部、老干支部,有党员64人(含退休干部)。现有干警59人,平均年龄41岁,其中男性49人,女性10人;法官46人,书记员8人,法警5人;本科学历29人,占总人数的49%,大专学历23人,占总人数的39%。
宜丰县人民法院电话号码
电话:0795-27*****[点击查看电话]
宜丰县人民法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昌中大道39号
宜丰县人民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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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法院院长
院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宜丰县人民法院法官名单
法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宜丰县人民法院邮编
邮编:336000
宜丰县人民法院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宜丰县人民法院附近的法院
高安市人民法院

高安市人民法院现有干警职工128名,其中中共党员96名。自2003年3月始动工新建审判大楼,总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10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4600平方米,审判楼2800平方米,机关食堂740平方米,总投资1160万元,至2005年元月竣工使用。2004年荣获宜春市法院系统综合考评第一名,所有单项工作均进入宜春市法院系统前三名,司法警察、调研工作荣获全省先进单位,新街法庭荣获宜春市“十佳法庭”称号。

靖安县人民法院

靖安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现有在编干警56人,其中党员52人,本科以上学历52人,研究生1人,在读研究生2人。下设11个内设机构和官庄法庭、雷公尖法庭两个派出法庭,每年审执结各类案件约800件。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靖安县委、政府确立的“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林果富民”发展战略及“一产助推旅游、二产服从生态、三产激活全局”的发展模式,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创新社会管理,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推进“1286”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创建全国生态县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万载县人民法院

万载县人民法院座落于万载县康乐街道阳乐大道3号,辖17个乡镇(街道),48万人口,现共有在编人员71人。具有审判职务的51人,聘任制书记员4人,法警11人,其他人员5人,其中法律研究生5人,大学本科54人,中共党员60人。万载县人民法院内设20个机构: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审判服务中心、立案庭、信访接待中心、监察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司法技术室、执行局(含执行综合室、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法警大队、康乐法庭、三兴法庭、株潭法庭、双桥法庭、潭埠法庭。

奉新县人民法院

奉新县人民法院便坐落在该县县城冯川中路,内设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立案庭、审监庭、法警大队、司法技术室、政工科、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机关后勤事务中心等14个部门,下设上富、城北、赤岸、干洲等4个人民法庭,全院现共有在编人员51人,其中法官36名,司法警官4名,书记员13名。每年要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1000件左右。

上高县人民法院

1949年7月14日,上高县解放,18日,成立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政府,旧司法处由人民政府民政科接管。1950年3月8日,成立上高县司法科,并行使审判权。司法科科长由县长兼任,配备7名干警。9月26日撤销司法科,成立上高县人民法院至今。上高县人民法院现有在岗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62人。现法院占地面积4亩,审判办公大楼于1991年兴建使用,建筑面积为1362.5m2。经过多方筹资,目前,拟兴建占地20余亩新的审判办公大楼,建筑面积8000m2。上高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监察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司法技术室、后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上高县人民法院辖区人口34万,设有4个人民法庭:南港人民法庭、墨山人民法庭、徐家渡人民法庭、泗溪人民法庭。

铜鼓县人民法院

铜鼓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2月,现有15个内设机构和两个派出法庭,即政工科、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研究室、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审监庭、司法技术室、法警大队、大塅法庭、棋坪法庭。全院现有编制总数51名,实有在编干警47名,其中班子成员6名。年均受理案件1000余件。近年来,该院干警团结奋进,不断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年均受理案件近千件,结案率为95%以上,连续多年实现了收结案平衡的目标,较好的发挥了人民法院惩罚犯罪、调处纠纷、保障人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先后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第二十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的“全省优秀法院”、江西省委政法委授予的“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项评比活动均取得了较好成绩。

宜丰县人民法院附近的检察院
吉安市人民检察院

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地处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鹭洲东路6号。吉安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

1952年12月30日“江西省人民检察署抚州分署”正式成立,配置专职检察人员2人,1955年改名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抚州分院”,至1966年,分院工作人员15名,设三科一室。1967年抚州地区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抚州分院被“砸烂”,检察工作遭到彻底破坏。1979年3月10日,抚州检察分院恢复重建,内设四科一室,定编50名,实有人数23人,下辖12个县、市人民检察院。当时全区有干警161名,其中中专以上学历30名,占干部总数的18%。 2000年10月,抚州撤地设市,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抚州分院更名为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市院现有编制111个,实有人员103名,其中正副检察长及其他院领导8人;内设16个处室和1个事业机构,下辖11个县(区)院。至2008年底,全市有干警624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有371人,占总人数的60%,其中研究生17名,占检察人员总数的2.7%。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地处江西省景德镇市西山路。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地处江西省九江市南湖支路一弄6号。九江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南昌市东湖区阳明路152号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地处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宜丰县人民法院附近的司法局
修水县司法局

江西省修水县义宁镇山谷大道

赣州市章贡区司法局

负责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督办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警车、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使用中央、省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情况;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审核、立项、转报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数字化建设和宣传、信息工作。

景德镇市司法局

江西省景德镇市司法局,为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全称:江西省景德镇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798)8539624,邮政编码:333000,负责人、党委书记、局长:王玉萍,办公地址:市瓷都大道1285号,监督投诉电话:8534204。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监督和指导市劳动教养工作。 (三)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四)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督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五)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指导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市公证员协会工作。

江西省永丰县司法局

负责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督办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警车、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使用中央、省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情况;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审核、立项、转报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数字化建设和宣传、信息工作。

九江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 (二)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劳动教养工作。 (三)制订全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督、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 (五)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监督、指导市公证协会工作。 ? (六)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 (七)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 (八)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工作。

抚州市司法局

1、指导管理人员调解工作,参加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