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建设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人民路
昌吉市法院成立于1954年,管辖7镇3乡六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常住人口42万人,现审判大楼位于昌吉市长宁路52号。昌吉市法院现有各类人员132人,全院在编干警114人,其中审判员51人,助理审判员18人。昌吉市法院主要受理辖区内一审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年均收案量在6100件至6500件左右,结案率95%以上。昌吉市法院秉持“崇法、明德、秉正、慎断、为民”的法院精神,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突出抓好反恐严打斗争、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四项重点工作,案件质量不断提升,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法院管理不断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各项工作协调发展,为昌吉市的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乌伊西路8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平路77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中路天业房产三楼左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61号银盛大厦(天百奥特莱斯)24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456号腾飞大厦6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中兴路8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39号中泉广场7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25号通宝大厦3楼
巴楚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文化西路14-1号。巴楚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莎车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齐乃巴格路8号。莎车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中巴友谊路。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叶城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解放中路8号。叶城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岳普湖县人民检察院地处。岳普湖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麦盖提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麦盖提县英买里东路10号。麦盖提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