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04-28 00:33:23 手机端
淮北市司法局机构简介
淮北市司法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政策和规章制度,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指导、监督全市监狱、劳教单位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和劳动教养工作。 (三)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全市公证机构、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律师、公证业务活动,负责报批涉外及涉港、澳、台地区公证事务。 (五)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淮北市司法局电话号码
电话:0561-30*****[点击查看电话]
淮北市司法局地址在哪里
地址:淮海路348号
淮北市司法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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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司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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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司法局成员名单
成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淮北市司法局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淮北市司法局邮编
邮编:235000
淮北市司法局附近的司法局
滁州来安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指导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四、指导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全县“148”法律服务专线(信息系统)和全县法律援助机构。 五、管理全县公证机构、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督指导全县律师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和公证业务活动,审核涉外及涉港澳台的公证事务。

明光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依法治理工作。 三、协调、指导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协调、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四、管理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 五、管理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监督法律援助基金的使用,指导、协调法律援助实施工作;负责12348法律服务专线的日常管理工作。

滁州市南谯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帮助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指导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四、指导全区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全区“148”法律服务专线(信息系统)和全区法律援助机构。 五、宣传全区公证机构、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各项业务.

定远县司法局

负责局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制定机关行政管理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务安排、信访、档案、信息、保密、接待等工作;负责办理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管理行政经费、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等;协助局领导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公证员、律师等系列职称评定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局机关岗位责任制方案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天长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依法治理工作。 三、协调、指导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协调、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四、管理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 五、管理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监督法律援助基金的使用,指导、协调法律援助实施工作;负责12348法律服务专线的日常管理工作。

全椒县司法局

1、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普法工作。 2、负责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县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全县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局人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和素质教育工作,做好有关法律专科院校函授报名等工作。

淮北市司法局附近的法院
泾县人民法院

泾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11月。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监察室、书记官处、司法警察大队等十三个职能部门。现有在职人员70人,其中审判员42人、助审员2人、书记员15人、法警7人、其他司法辅助人员4人;本科及以上学历55人、大专学历13人、大专学历以下2人。新审判综合楼于2002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共有大、中、小8个审判法庭,配备了新式审判桌椅、音响、监控和警报系统。全院已建成局域网,初步实现了办公智能化和自动化。

绩溪县人民法院

绩溪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月,经多次机构调整,现内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研究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辅助工作办公室、法警大队和龙川人民法庭等十六个职能庭室。全院现有在编人员58人,其中:具有法官任职资格的35人,司法警察6人,书记员及其他工作人员17人,另有聘用制人员12人。在职人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7人,大学专科学历11人,年均审执行各类案件1000余件。绩溪法院新审判法庭位于县城政务新区,是按照人民法院二类法庭标准建设,集审判、办公于一体,为6层建筑,建筑总面积12710平方米,设有大小11个法庭,其中设有可容纳220余人旁听席的大法庭1个,设有96个旁听席的中法庭2个。另设有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调解室、档案库、图书阅览室、干警健身室、干警食堂等。

宁国市人民法院

宁国市法院成立于1951年8月,现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立案庭、研究室、政治处、办公室、法警队、技术室、审管办、保全办、纪检监察室等16个机构和一个基层法庭——竹峰法庭。

宣州区人民法院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宣城市宣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宣州区人民法院现有在编干警109名,法官70人,84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2人,研究生结业16人。设有8个业务庭、3个基层法庭、1个代管法庭,政治处等多个内设机构,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近年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各项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先后实施了审判流程管理、中层干部任职竞争上岗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不断加强法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领导班子和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高,工作积极性不断增强,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司法形象明显提高。2006年4月,被宣城市委、市政府授予“宣城市第四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曾被宣城市委政法委员会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多次被宣州区委、区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广德县人民法院

广德法院现有干警81人(审判人员47人,书记员18人,司法警察8人,其它工作人员8人),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立案庭、书记员办公室、司法技术室、督查联络室、执行局、法警大队、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及3个人民法庭。

旌德县人民法院

旌德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1月成立,坐落于有着“徽州粮仓”、“灵芝之乡”美誉的旌德县城区。法院新审判综合楼位于旌阳镇河西北路114号,于2008年3月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3968㎡,设有大、中、小法庭5个。在编干警49人,本科学历39人,大专学历8人,高中学历2人;审判人员26人,审判辅助人员23人。内设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庭(局)、诉讼服务中心、法警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官室、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等15个机构;设党支部1个,下设4个党小组,现有中共党员32人。

淮北市司法局附近的检察院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

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地建市,辖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池州市人民检察院随之成立。 池州全市两级检察院现有专项政法编制263名,现有干警263人,党员干警占88%(池州市人民检察院69人,贵池56人,东至54人、石台36人青阳46人)。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有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

1987年时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滁县分院下辖滁州市(县级市)及来安、全椒、天长、定远、凤阳、嘉山七个县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只有办公室、人事科、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检察科和控申检察科等七个,1988年7月增设技术装备科,1990年11月经滁县地区编委会批准撤销经济检察科,设立了副县级机构反贪污贿赂工作局,人事科更名为政治处。199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滁县地区,设立省辖滁州市。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座落于滁州市经济开发区会峰路。辖琅琊、南谯、来安、全椒、天长、定远、凤阳、明光八个县级人民检察院。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

1978年9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巢湖分院(简称巢湖分院)恢复重建,下辖庐江、无为、含山、和县、巢湖市5个县级检察院,代管省检察院派出院——白湖检察院。位于巢湖中路393号。2000年5月,巢湖撤地设市,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巢湖分院更名为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原县级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更名为居巢区人民检察院。2002年4月,巢湖市检察院根据编制要求,设立14个职能部门:办公室、政治部(原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处(原法纪处)、侦查监督处(原批捕处)、公诉处(原起诉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挂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牌子)、职务犯罪预防处(新增机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警务处(新增机构)、行政装备处。同年,县、区及白湖院也进行了定编定岗,相继完成了机构改革。2005年,白湖院交回省院直管。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

阜阳专区于1950年开始了人民检察署的筹建工作。1951年3月,皖北人民检察署阜阳专区分署成立。1954年,安徽省人民检察署阜阳分署改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阜阳分院。1979年3月15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阜阳分院正式开始办公,同年8月,阜阳分院党组成立。至1979年5月份,阜阳分院下辖的开始正式办公的县检察院有:界首、蒙城、利辛、颍上、太和、涡阳、阜阳县、临泉、阜阳市、阜南、亳县。1996年11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阜阳分院正式更名为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伴随着阜阳行政区划的调整,目前阜阳市检察院共下辖界首市院、颍上县院、太和县院、临泉县院、阜南县院、颍州区院、颍泉区院、颍东区院八家基层院。共有在编干警853人,其中检察员287人,助检员153人,其中市院机关干警139人。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地处。蚌埠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下辖怀远县人民检察院、淮上区人民检察院、禹会区人民检察院、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固镇县人民检察院、五河县人民检察院、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等基层检察院。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下辖7个县、区检察院和两个派出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共有检察干警554名,其中市院193人。 市检察院目前内设办公室、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处、侦查监督处、公诉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室、机关党委、计划行政财务装备处、法警支队等15个处室局和合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两个派出机构。其中,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为副县级规格,政治部下设组织干部处、宣教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反贪污贿赂局下设侦查处、指挥中心、综合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