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04-26 23:33:12 手机端
鹤山市司法局机构简介
鹤山市司法局于1981年10月重新组建(高鹤县司法局),现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办公室、基层工作管理股、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管理股;直属行政机构有:鹤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直属单位有:鹤山市公证处、广东力源律师事务所。派出机构有:沙坪司法所、龙口司法所、桃源司法所、古劳司法所、雅瑶司法所、鹤城司法所、共和司法所 、址山司法所、云乡司法所、宅梧司法所、双合司法所。
鹤山市司法局电话号码
电话:0750—88*****[点击查看电话]
鹤山市司法局地址在哪里
地址:江门市鹤山市新华路117号
鹤山市司法局官网
官网: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鹤山市司法局局长
局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鹤山市司法局成员名单
成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鹤山市司法局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鹤山市司法局邮编
邮编:529000
鹤山市司法局附近的司法局
天河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广州市司法局

广州市司法局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主要机构有: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司法鉴定管理处)、 法制宣传处、法学教育处(市司法考试办公室)、 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 基层工作处、计财装备处、 政 治 部(机关党委)、监察审计处、调解工作管理处(市人民内部矛盾调处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管理处、机关服务中心。

萝岗区司法局

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制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指导、管理街道司法所的工作。 3. 指导、管理、监督区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法律服务机构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各 街镇法律服务所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区“12348”法律服务工作。 4. 指导、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5. 具体组织指导对区内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 指导、管理区内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7. 管理、监督和指导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8. 参与依法治区和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 管理、指导和监督区内的公职律师机构和公职律师活动。

番禺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司法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下属单位: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直属行政单位:广东省法学会、广东省法律援助局 所属事业单位: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公证协会、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厅机关服务中心。 广东省司法厅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监督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和监狱管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统的戒毒工作。 (四)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 (五)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 (六)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七)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沙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局行政执法监督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司法行政复议前对案件的复查、应诉工作。 (二)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和指导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三)指导、管理所属各街、镇司法所的工作。 (四)管理、监督辖区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社会法律服务咨询机构等中介法律服务机构工作,指导所属各街、镇法律服务所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鹤山市司法局附近的法院
封开县人民法院

封开县人民法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11月的封川县人民法院和1950年1月的开建县人民法院。1961年5月,封川县和开建县合并为封开县,成立封开县人民法院。现有在编干警71人,内设机构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立案庭、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研究室、书记员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司法行政装备科和机关服务中心。派出法庭有:渔涝人民法庭、南丰人民法庭。

广宁县人民法院

广宁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0月。院址位于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现有在编干警66人,其中法官38人。设有内设机构14个:政工科、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执行局、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员管理办公室;直属机构1个: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机构4个:新楼人民法庭、古水人民法庭、石涧人民法庭、江屯人民法庭。

四会市人民法院

四会市人民法院位于四会市行政中心,现有在职干警79人,其中法官38人,中共党员62人。该院始建于1953年7月,因广宁、四会两县曾两度并县为广四县,故该院前身随区划调整先后为广四县人民法院、四会县人民法院,1993年6月随四会撤县建市,设立为四会市人民法院。该院成立以来,先后在城区汇源路35号、朝阳街27号办公,1999年10月起迁至市行政中心新建法院审判办公楼至今。该院内设机构15个,分别为政工科、立案庭(含信访室)、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和司法警察大队、书记员管理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办公室,下设大沙法庭和江谷法庭2个派出法庭,均为副科级机构。该院下辖四会全市13个街镇和肇庆高新区大旺园区,辖区常驻人口60多万。

德庆县人民法院

德庆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2月,现有干警67人。内设机构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播植人民法庭、法警队、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2012年,德庆县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717件,解决诉讼标的9594.6万元,结案率为94%。执结各类案件248件,执结标的额1605.7万元。

高要市人民法院

高要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49年10月21日,1993年9月28日,高要撤县设市,高要县人民法院改为高要市人民法院,历经六十三年的风风雨雨,队伍和各项设施不断壮大完善。全院现有干警93人,内设14个庭科室队,并下设有金利、禄步、新桥、白土四个中心人民法庭。高要市人民法院新大楼座落于市城区南兴一路,占地面积14亩,楼高12层,建筑面积9925平方米。大楼由办公区和审判区两部分组成,共设有62个办公室供我院审判、执行部门使用,大中小审判庭10个(其中包括数字科技审判庭1个),调解室3个,立案大厅1个,文化长廊1层,会议室、健身室等其他功能室9个。同时,大楼内实行严格的安保措施,法官与当事人各设专门的通道,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避免了庭前接触。

怀集县人民法院

怀集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10月,现设有政工科、执行局2个直属机构和司法警察大队1个直属行政单位,下设纪检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员管理科、司法行政装备科等12个内设机构和凤岗、梁村、永固、冷坑4个派出法庭。

鹤山市司法局附近的检察院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中段。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

汕头市人民检察始建于1954年,1978年11月重建。她的名称和管辖区域几经变更。1983年9月实行市领导县体制,汕头分院改称汕头市人民检察院至今。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现辖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等7个基层检察院。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市院现有办公室与法律政治研究室合署)、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综合科、侦查指挥中心、侦查一科、侦查二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局、渎侦一科、渎侦二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技术科、计划财务装备科、监察室、检务督察办公室、教育培训科、司法警察支队等20个内设机构和直属行政单位。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珠海市井湾路610号。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1978年11月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恢复成立。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汕头市金环南路金环路16号。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汕头市黄河路33号。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检察院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汕头市澄海区德政路。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鹤山市司法局附近的公安局
阳江市公安局阳西县分局

阳江市公安局阳西县分局位于江市阳西县向阳路,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组织落实。 (二)维护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全区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协管公安边防大队、消防中队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四)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 (五)管理出入境工作。 (六)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和查处无牌无证机动车辆。 (七)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区域的公安工作: (一)维护全市社会政治、治安稳定,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事务。 (九)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收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县分局

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县分局位于阳江市江城区始兴北路22号。该分局的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组织落实。 (二)维护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全区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公安经济收支。 (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阳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阳江市森林分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和公安、林业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指导开展本县辖区森林公安工作,负责抓好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森林刑事案件、林区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 3、掌握信息,分析预测辖区林区治安形势,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林区治安重点整治,推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落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指导、监督森林派出所的执法等业务活动。 4、规范、发放、管理全县森林公安警用装备、车辆、通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技术、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做好民警警衔等工作。 5、承办县委、县府、政法委及上级公安部门,林业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汕尾市公安局

汕尾市公安局位于汕尾市红海大道,搭乘1路可以到达。 该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区域的公安工作: (一)维护全市社会政治、治安稳定,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事务。 (九)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收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汕尾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汕尾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位于汕尾大道汕尾大道北香洲头林业局,距离市电信大厦仅400米。 该分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区域的公安工作: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和公安、林业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指导开展本县辖区森林公安工作,负责抓好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森林刑事案件、林区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 3、掌握信息,分析预测辖区林区治安形势,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林区治安重点整治,推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落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指导、监督森林派出所的执法等业务活动。 4、承办县委、县府、政法委及上级公安部门,林业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