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美丽乡村不用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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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近日雄县召开了由政府县长付红瑜主持、县委书记李春出席并讲话的美丽乡村建设“十个全覆盖”行动暨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行动会议。其中大营镇、张岗乡、雄州镇黄湾村、龙湾胡各庄村、张青口三村、双堂乡宫岗村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条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

  法律分析:近日雄县召开了由政府县长付红瑜主持、县委书记李春出席并讲话的美丽乡村建设“十个全覆盖”行动暨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行动会议。 其中大营镇、张岗乡、雄州镇黄湾村、龙湾胡各庄村、张青口三村、双堂乡宫岗村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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