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仲裁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04-27 17:34:42 手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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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富泰广场B座9楼
青岛仲裁委员会会长
会长:姜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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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仲裁委员会邮编
邮编:266000
青岛仲裁委员会经度
经度:120.39148652939599
青岛仲裁委员会纬度
纬度:36.07176146563998
青岛仲裁委员会许可证授予时间
许可证授予时间:1996年04月24日
青岛仲裁委员会附近的法院
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金光路1561号

峄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峄州路

滕州市人民法院

滕州市法院现有在职在岗干警191人,设12个庭(局处室队)和10处派出法庭。近年来,滕州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和“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两次荣获全省“优秀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

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原为市驻地,因煤而兴,是一座蜚声中外的煤城,是我国民族企业的发祥地,全国股票发行的诞生地,也是全市的经济科技文化商贸中心,下辖5个乡镇、6个街道,总面积375平方公里,人口50余万。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76年12月,经过多次机构改革,目前设有25个内部庭室和两处人民法庭,共有在职干警125人,研究生以上学历13人。近年来,市中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在区人大的有效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大力指导下,坚持“政治建院、人才兴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创新努力,扎实工作,全院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山亭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5号

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泰山路71号

青岛仲裁委员会附近的司法局
聊城市司法局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措施,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区的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制定全区律师工作发展规划以及律师管理的有关办法;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工作。 4、制定全区公证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公证机构,负责公证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制定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处、镇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茌平县司法局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制订全县司法行政规章制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2、受县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委托,参与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 3、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直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5、指导监督全县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公证业务活动;管理公证机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律师协会工作;组织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资格考试。

青岛市司法局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我市监狱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监狱狱政建设、刑罚执行和经济运行工作。 3、负责我市劳动教养工作。承担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4、组织和协调全市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市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的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承担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办公室工作。

东昌府区司法局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依法治区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乡镇(街道)、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3、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4、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5、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和稽查全区法律服务市场。

莘县司法局

莘县司法局坐落于县城南部,北接巍峨燕塔,南邻秀丽顺河公园,1980年恢复建制,是政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法律服务、法律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司法鉴定等重要职能,共有干部职工56人,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内设办公室、基层科、宣传科、政工科、公证科、律师科等9个职能科室,下辖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普法办、“148”法律服务中心、2个律师事务所、7个法律服务所、24个司法所。

临清市司法局

临清市司法局位于古运河名城——临清市城区的西部,1980年建局,内设办公室、基层科、宣传教育科、公证律师管理科等10个科室,下辖普法办(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公证处(自收自资事业单位)、2个律师所(荣润所、众星为民所共计32人)、8个法律服务所(56人)、16个司法所(61人)、司法鉴定所等单位。 临清市司法局是负责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担负着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等重要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