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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过失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3款),是指,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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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及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具体可参见故意损毁文物罪的释解,这里不再赘述。(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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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
一、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客观方面表现为损毁文物的行为,并且必须已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主观方面为过失。即虽然知道或应当知道是珍贵文物,但却是因疏忽大意或者出于自信而损毁。二、本罪是新罪名,1979...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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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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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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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三款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阅读全文>>
过失损毁文物罪
妨害文物管理罪相关罪名